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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了!外籍华人回国24小时内要向公安报备 否则拘留?!

2016-07-05 凯胜出国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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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当澳洲正被大选消息刷屏时,人民网刊登一篇名为《外籍华人留宿中国 须24小时内报备否则被罚款拘留》的文章,在海外华人圈引发热议。是新规定?还是旧规重提?目的何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24小时内,外籍华人没有按规定跟警察报备,那就自己乖乖交罚款去吧,否则将会面临被拘留的处罚!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以下的罚款。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如果情节严重将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很多澳籍的华人小伙伴们此刻超级郁闷,“这是什么时候出的新规?以前啥事儿都没有,现在回个家还得先报备?!”

 

小编提醒各位小伙伴们,有些法律还是一定要了解滴,不要给自己找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并不是一些大家口中相传的“新规”!

 

这项规定早在2013年7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中,就已经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登记做出了说明 :

在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中,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

 

这则新闻之所以会在这两天报道,是因为6月30日上午,南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南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开展出入境法律宣传活动,并做了法律知识讲座。接着,国内各大媒体重新把相关知识又普及了一遍。

 



所以并非新规,是一直都有的规定!现在重申这个规定,原因有2个!


第一、在这之前,大家对“外籍华人”和“华侨”的区别还不明了。


外籍华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华侨: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在法律意义上,外籍华人已经是外国人了!对于这一点,多数人的理念还没有转变,也不愿意转变。可是,客观事实就是,在出入境管理法中,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居住登记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外籍华人!

 



对此,很多人表示:“如果我留宿在中国亲戚朋友家中,很容易忽略应该在24小时内,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但不管怎样,从今以后,已入外国籍的华人们回中国,都得特别注意,要按着规矩来啦。

 

第二、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在推动户籍管理制度的正规化和法制化,开始加大对“双重国籍”的打击力度了!

 

要知道,中国目前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户籍也应该被注销。

 

但是,很多华人虽然已经在海外入籍,却不愿主动注销中国户籍。

这样的做法一方面是想表示“我的中国心”,更主要的是,注销中国户籍后,外籍华人就享受不到“两头获利”的便利了。

 



为了规范户籍管理,此前,中国公安部网站就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推行户籍举报制,接受公众举报、投诉、反映户口问题。其中,第4条问题就是“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而未注销”。移民者一旦被查出,就必须严格按规定注销国内户籍。


而这次重点重申“海外华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登记”的问题,也是一个道理。

 

如果你是外籍华人,又没有注销中国户籍,在去公安机关进行居住登记的时候,警察当然也就顺便帮你注销了。

凯胜移民于1996年在加拿大注册成立,在近二十年的业务工作交往中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移民局有密切接触并与各国移民局建立了十分紧密有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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