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用户地理位置信息收集是否合规?
共享单车的飞速发展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所引发的诸多问题也引起了法律人士的关注。
8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因此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未来将有机会收集更多的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电子支付账号及密码,甚至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等。
除此之外,运营企业在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有可能收集到包括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等在内的社会信息。社会信息看似与日常生活无关,但其重要性却不容小觑,关系到国家安全、交通运输、市民出行的方方面面。
随着《网络安全法》及其配套措施的颁布,个人信息安全已经引起了多方重视和关注,而对地理信息背后潜藏的危险却较少提及,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出发,对共享单车使用中的用户位置信息收集加以分析。
一、共享单车如何收集地理位置信息
共享单车对地理位置信息的收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借助共享单车中搭载的GPS芯片获取相应的单车位置信息,另一种是借由手机等移动终端的定位功能,在相应APP中,对共享单车使用人的骑行位置信息加以记录。
以OFO小黄车(以下简称“小黄车”)为例,其使用“高德地图”提供地理位置信息。用户启用手机的实时定位功能后,打开APP,即可看到其所在地附近的小黄车位置及大致数量,并依照地图的导航功能,找到相应的单车并使用。用户骑行结束后,在查看行程信息时,APP中除了标明骑行的时间,还对骑行的路线进行了记录和显示,从而将动态的位置信息固定化。
小黄车在使用高德地图提供的地图服务的同时,它也促使高德地图的数据来源日益精确,每一位共享单车用户的每一次使用,都向高德地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地理位置和数据信息,构成了高德地图日臻完善、紧跟潮流的活数据,可谓是互利互助。
二、地理位置信息收集的法律规制
2017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第二次修订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测绘法》对测绘工作的原则、主体及其资质资格、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规制。
《测绘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制定本法。”可见测绘工作对于国家安全和日常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性。除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督、管理和开展测绘工作等外,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地图数据作为国家重要的保密数据,目前市场上仅有少数企业拥有地图数据采集资质及提供相应数据服务的能力,目前最为大众所知的当属高德地图和百度地图。
专业的地图数据采集依赖的基础工具是汽车、自行车、采集人员及卫星影像,共享单车作为使用高德地图服务的第三方应用,同样应当遵循《测绘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测绘法》最新修订中特别增加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体现在《测绘法》第四十七条,“地理信息生产、利用单位和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三、共享单车用户位置信息的保护网络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四项“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二点“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手段,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运营企业采集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在境内运营中采集的信息和生成的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
该项意见与前述《测绘法》第四十七条、《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交织构成了保护共享单车用户位置信息的法律网络,也足见立法和行政两部门在法律制定及执行方面的密切配合。为用户提供方便是共享单车的基本目的,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以此为名义入侵用户的个人生活、超出用户许可以外的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甚至放任信息外流导致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共享单车企业在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循《网络安全法》等规定的服务器架设、数据安全管理、使用个人信息应征得用户同意等制度,而不因为其服务形式的创新成为监管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