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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提案:警察在“反家暴”工作中具有决定性作用
全国妇联表示:中外反家暴实践证明,警察在反家暴工作中如何作为,对于能否有效预防和制止家暴,具有决定性作用。
日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联)向即将开幕的全国两会提交建议和提案,希望进一步规范妥善处置家暴案件。
提案指出,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暴法,在及时预防和制止家暴行为、有效强化家暴预防和处置工作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仍反映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对落实反家暴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意识不强。部分基层民警仍然把家暴作为“家务事”,接到受暴妇女报警后以家庭矛盾为由推脱或直接转交妇联组织;
二是,对依法处理家暴案件存在错误认识和畏难情绪,一些基层民警甚至公安局领导仍然把维护家庭稳定放在第一位,不愿深入干预家暴案件;
三是,家暴告诫书发放不多,亟需规范统一;
四是,反家暴有关部门间的协助配合有待加强,一些个案中出现法院、民政、公安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缺乏主动作为,互相推诿卸责的现象,致使家暴案件的处理效果不尽人意。
全国妇联表示:中外反家暴实践证明,警察在反家暴工作中如何作为,对于能否有效预防和制止家暴,具有决定性作用。
为此,全国妇联建议公安部尽快研究制定有关反家暴实施细则或意见等,内容可包括:规定家暴案件的处置程序和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家暴案件接警、出警、取证、适用告诫制度、给予行政处罚、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受害人协助安置等一系列规程,实现家暴案件应对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制定家暴告诫书的基本范本,并纳入警务执法办案平台;将家暴案件作为一个单独的案件类别,纳入公安机关统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