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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省委干部与警察冲突事件处理结果
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省委机关,进行批评教育。
8月4日,河北省委办公厅就省委督查室干部与阜平县牛角台警务站执勤人员发生纠纷一事,向全省发出通报。
省委书记王东峰作出批示后,省委办公厅会同省纪委、省公安厅和阜平县委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实地调查核实。
经查,刘英林、郭顺鹏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简单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办公厅决定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省委机关。保定市委责成阜平县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省委办公厅在通报中,要求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汲取深刻教训,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文明规范执法,热情周到地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