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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把删帖当生意,净赚70余万后被查

LBS 2022-10-05

官员担心落马找人删帖,而作为海口市公安局一名网警,他却因为将帮人删帖当成生意,“净赚”70余万后被查。


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魏某宁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删除帖子,收取11人“好处费”共计70余万元。


2007年9月起,魏某宁开始担任海口市公安局网监处民警,2010年9月,他升职为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魏某宁担任副大队长期间,他的工作职责包括网络舆情监控、情报收集、信息处置等。如果外地网警需删除在“天涯”、“凯迪”网站的帖子,要通过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协助。海口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根据规定给“天涯”网站下发处置指令是通过RTX(一个聊天平台服务器),给“凯迪”等网站下发处置指令是通过指定的QQ群,网站一般都会按照网警的要求进行删帖等处置。


2011年7月,魏某宁通过全国网警自发建立的一个QQ群,认识了其他省市公安局的网警高某、彭某等人。

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期间,魏某宁利用职务之便帮彭某在“天涯”、“凯迪”网站删帖。为了表示感谢,彭某通过转账方式分148次付给魏某宁删帖“好处费”48.3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魏某宁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及支付宝的方式收受高某、彭某等11人钱财共计70.99万元。


海口龙华区法院审理认为,魏某宁多次接受异地网警的委托擅自删除帖子,表面上看,这种行为避免了异地网警出差执法,减少司法成本,也能迅速消除违法或侵权帖子的负面影响,但事实上并非所有对政府具有负面影响的帖子均系违法或侵权的,根据法律精神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亦有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而网络媒体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形式之一。龙华区法院以魏某宁犯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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