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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帮办保外就医 北京一民警同妻子受贿300万获刑

LBS 2024-01-08

北京某派出所民警孙某经妻子杜某介绍,利用便利条件,承诺为熊某的丈夫办理保外就医,收受熊某现金300万元。


因受贿罪,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妻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熊某和杜某两家的孩子是同学,熊某的丈夫1987年因投机倒把、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保外就医期间脱逃,2011年再次被抓后重新回河南第二监狱服余刑5年7个月。2012年年初,熊某通过幼儿园,认识了女儿同班同学的妈妈杜某。在聊天的过程中,其将丈夫服刑的事都告诉了对方。


杜某主动说,她的丈夫孙某是公安,也许能有办法,后收了熊某300万用于疏通关系。熊某直至丈夫2015年5月4日服刑结束后,才得知脱逃过的人是不能保外就医的,于是就想将300万要回来。但孙某一直推辞,直到2015年底,熊某向北京市公安局纪委举报。

据检方指控,孙某于2013年9月、10月间,经妻子杜某介绍,利用自己职务便利条件,以承诺为熊某的丈夫张某办理保外就医事项,收受熊某给予的现金3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孙某、杜某的行为均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孙某杜某二人表示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但孙某表示受贿数额不足3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杜某将其中的200万元陆续用于生活消费以及存入银行账户中用于炒股。对于孙某对犯罪数额的意见,现有证据能充分证明其收受熊某300万的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孙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杜某,利用自身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別巨大。以受贿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处杜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继续追缴孙某、杜某违法所得270万元,予以没收。


后孙某、杜某不服,提出上诉。孙某认为原判认定犯罪数额有误,量刑过重。杜某则认为原判罚金过高。


三中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书列举的认定事实的证据,且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孙某、杜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行贿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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