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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回顾:“杀警只判13年,是警察的悲哀”
刚刚传来消息
别立福、马金涛被追授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我们又想起了
曲玉权
旧文重提
只愿春暖花开,曲案还有转机…
依旧废话少说,先上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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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TV 4 国际频道
2014年,台湾省发生震惊全岛的“夜店杀警案”,一警察被围殴 致死 ,随后的审判结果,最重刑罚者仅被判 13年 监禁,震惊司法界,更令全社会哗然。
看看后续台湾媒体报道
以及台湾省检察官抗诉意见
检方起诉60人
“围观”亦不放过!
更有21人遭求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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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台湾省可是“慎用”死刑,曾一度废除的
新华社曾报道
“无人被判死刑,警界人士感叹
这是台湾警察的悲哀”
“法院依杀人罪、聚众斗殴伤害致死罪、聚众斗殴伤害罪等,认定该案被告基于“同仇敌慨”殴警、造成薛贞国死亡。举铁柱砸警察头部的许某被依杀人罪判刑13年,命案导火线曾威豪、刘芯彤及帮派分子萧叡鸿,依伤害致死罪被判刑8年6个月、9年及9年6个月。刑期最轻者被依聚众斗殴在场助势罪判刑2个月……此案无人被判死刑,警界人士感叹‘这是台湾警察的悲哀’”。
往事回顾,真有“一语成谶”的感慨!
“哈尔滨曲玉权案”,难道就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吗??
“怀柔感化”,“温柔执法”,挑战警察,挑战法律的风气之下…基层民警率先咽下的苦果,迟早全社会也会品尝到其中苦涩。那时候,不只是“警察的悲哀”,而是“全社会的悲哀”,看看“公知大V”和“公民权媒体”们是否收获了一个他们所满意的社会??
旧文重提
只愿春暖花开,曲案还有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