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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警中队长因“放任爱犬咬死流浪猫”被停职 | 多路专家详析过失,律师称其涉嫌违法

LBS 2022-10-05

警事

花边

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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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被害无人问,狗咬死猫天下知。


来源 | 封面新闻

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8月10日,一段长达1分钟多的视频在四川**市高新区南湖郡小区业主群里传播。


一只黄白相间的成年柴犬在绿化带边死死咬住一只黑色猫咪,猫咪不断挣扎,柴犬紧咬不放。一名穿着运动服的中年男子弯下腰抓住柴犬,柴犬毫不理会。


男子显示出无计可施的样子。猫咪的挣扎越来越弱,柴犬咬住猫咪不断甩动。拍摄视频的邻居催促男子制止柴犬,男子声称“弄不住”,邻居指责男子“根本就没有制止”。


在柴犬死死咬住猫咪的过程中,男子只是拉了拉绳子,轻轻拍打了柴犬的脖子几下,最后,黑色猫咪不再动弹。



被咬死的猫咪是4只小猫母亲视频发出后,立即引起小区业主的密切关注。一位声称是猫咪主人的业主称,被咬死的猫咪是4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猫母亲。4只小猫嗷嗷待哺,不料它们的妈妈却横遭惨死。


随着视频的不断传播,黑色猫咪的不幸遭遇引发众多爱猫人士的同情,同时也引起对狗主人的愤怒声讨。


网友们对中年男子放任爱犬咬死猫咪的行为予以谴责,并很快证实中年男子的身份:**市交警支队**大队**中队中队长刘某。


狗主人遭到网友声讨


8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证实:公安机关已经对刘某作出停止职务的处理,并责令其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影响。


多家网络平台和抖音等发布了这条视频,并引发起一场关爱收养失去母亲的小猫的爱心行动。



业委会代为致歉引争议封面新闻记者通过多方了解到,随着网络舆情的传播,**市交警支队立即展开调查,责令刘某积极善后消除影响。


8月11日深夜,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在业主群发布一则“通报”,称当事狗主人到业委会说明了整个事情的情况,“对造成的后果表示了懊悔和自责,向广大业主表示深深的歉意!”


业委会代为致歉引发争议


“通报”称,猫咪的尸体已经热心业主无害化处理,4只小猫已由爱心人士收养,狗主人愿意承担饲养费用。肇事犬只已经送养,保证不再在小区出现等等。


这则“通报”再度引发业主不满,大家认为狗主人应该亲自出面致歉,不能由业委会越俎代庖。



当地网络有某作家撰文声讨,认为“官方应当出来走两步”。强化对民警八小时外管理这起舆情对当地警方尤其是交警系统带来极大冲击。


据悉,舆情引爆当日,**市公安局就要求交警支队迅速调查作出处理。**市交警支队随即作出对刘某予以停止职务的初步处理决定。


据**市公安局介绍,这起舆情引起**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公安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8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事件当事人,试图了解这起事件的原由及对引爆的舆情看法,以及对上级公安机关处理决定的态度,遭到刘某拒绝。


据悉,**市高新公安分局正在对这起事件展开调查。

专家观点:


狗主人已经涉嫌违法这起事件中,狗主人无法将正在施暴的柴犬制止,引起网友对遛狗时如何控制爱犬,避免对他人构成威胁和伤害的关注。


动物医生提醒,遛狗时必须牵绳。但只有科学牵绳,才能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


宠物医学研究人员介绍,由于动物行为难以预测,遛狗时绳不脱手,才能真正保障安全。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宠物医学研究人员李胜忠表示,狗上绳子不会不舒适,只是习惯问题,一定要确保绳子要绑得牢固,否则很容易脱落。


研究人员表示,不分大狗小狗,有的小狗在主人的呵护下,它觉得可以进攻任何动物或人。正确手法是,绳子再反抓一次,双重保险,要是狗突然发力,绳子永远在自己手里,主人应当注意控制绳的长短,必要时双手控绳。狗绳必须掌握在有足够力气的成年人手中,犬只主人在遛狗之前,应进行专业演练。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刚律师表示:根据视频显示的画面,狗主人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郭刚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从本案例看,刘某饲养的犬只是否依照法律规定接种了狂犬病疫苗、是否向养犬登记机关申请了登记?遛狗时佩戴了犬牌?犬绳是否符合标准?这些细节需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从重给予处分、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刘某饲养的犬只咬死正在哺乳的猫咪,已经给猫主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猫主人有权向刘某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来源 | 封面新闻

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呵呵呵,

媒体职业精神真厉害!

昨天才说

略感心凉的

还有下面这条官微:



8个小时

仅仅15条转发、19条评论

(还基本全是官方友号)

要知道

今天某小鲜肉明星的道歉

4个小时评论就破50万+

……



该说些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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