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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击警犬,遭美帝警察射杀

LBS 2022-10-05

警事

花边

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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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视频: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枪


上月,美国奥兰治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公布了一段去年(2020年)的警方执法视频。


视频显示了一名男子因持刀袭击警犬而被警察开枪射杀的全过程。


检察官办公室表示,虽然警察清楚开枪将会对男子产生巨大的伤害或导致死亡,他们并不会对警察提出任何指控。


事发当日,警方接到一位6岁男孩拨打的911报警电话,称其父亲在家中酗酒,并用枪指着男孩的兄弟姐妹。911调度员与男孩的电话录音中可以听到尖叫声和明显的枪声。


附近警察很快就陆续抵达了现场,其中第一波抵达的警察还带着警犬。有邻居称,当时“情形已经缓和了,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大事了”。


在警察到达后三分钟,酗酒男子高举双手走出了家门,手上似乎并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但随后,男子并没有服从趴在地上的命令,而是径自走回自己家中。


由于担心男子可能还携带有武器,且孩子仍在屋内,警察下令警犬攻击。


男子被警犬拽倒在地后,用携带的小刀攻击了警犬的肩颈部位。其中一名警察见状大喊“他有刀!”随即连开两枪,将其当场射杀

男子的一名邻居对记者表示:男子用刀攻击警犬只不过是一种本能的保护自己的行为,现在这样状况(指警察未受到指控),只能说明一个事实“一套法律适用于警察,一套法律适用于其它人”(one set of laws for police, and another for everyone else)。


可能这就是美帝版的从Y待警吧?


在《新华网》刊发的 美国警察回答你:为什么不打腿?一文中,也介绍过了,美国警察训练中明确指出:

一个警察的使命首先是保护公众,然后是他自己,然后才是他对面的嫌疑人。

如果嫌疑人正在袭击周边的无辜公众或是警察,即便开枪意味着击毙,警察也应该去开枪。警察应该有自卫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不应该被置于保护嫌疑人的权利之下。

大概这时候,哪怕是对警犬的生命权力的保障,都要高于嫌疑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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