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被双开:享乐奢靡,亦警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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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市沾化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任宪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任宪村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享乐奢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亦警亦商,长期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私欲膨胀,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任宪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任宪村开除党籍处分;由滨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简历
1982年09月至1984年07月,山东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4年07月至1992年10月,滨州市(县级)公安局刑警队科员(其间:1989年04月至1992年07月,在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92年10月至1994年01月,滨州市(县级)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
1994年01月至1999年01月,滨州市(县级)公安局刑警大队一队队长;
1999年01月至2000年12月,滨州市(县级)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05月,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1年05月至2005年08月,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1999年8月至2002年7月在山东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2005年08月至2007年11月,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7年11月至2012年10月,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
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滨州市公安局地方铁路分局局长;
2013年12月至2015年01月,滨州市公安局地方铁路分局局长(副县级);
2015年01月至2016年12月,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县级)、边防大队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7年01月,滨州市沾化区政府党组成员,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县级)、边防大队党委第一书记;
2017年01月,滨州市沾化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边防大队党委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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