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东莞市公安局局长等6人因抗疫不力被免职,问责调查正在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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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频道3月13日消息,针对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发生聚集性疫情所暴露出的相关防控工作中的短板漏洞,该市部分相关干部被免职。
2022年3月1日,东莞市大朗镇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的发生,暴露出东莞市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短板漏洞,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
经广东省委和东莞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黄守应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职务;免去王长青东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职务;免去毕洪波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陈福坤东莞市大朗镇镇委书记职务;免去方德佳东莞市大朗镇镇委副书记、镇长职务;免去张何东莞市卫健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问责调查正在同步进行。
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黄守应履历
黄守应,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广东雷州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1986.07--1989.08 广东省公安厅办事员
1989.08--1994.10 广东省公安厅科员
1994.10--1996.10 广东省公安厅副科长
1996.10--2000.05 广东省公安厅科长
2000.05--2004.02 广东省公安厅副处长
2004.02--2009.12 广东省公安厅处长
2009.12--2012.05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政委
2012.05--2018.12 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
2018.12--2022.03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