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沃岭生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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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沃岭生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借用下属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承包经营、案件办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沃岭生身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恋物质享受;权力观念扭曲,以权谋私,擅权妄为,将组织人事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破坏司法行政系统选人用人制度,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法活动,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政法机关和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沃岭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沃岭生简历
沃岭生,男,达斡尔族,1958年6月生,黑龙江龙江人,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1977.08—1979.08 嫩江地区萌芽学校数学专业学习
1979.08—1979.12 嫩江地区萌芽学校龙江分校团委书记
1979.12—1985.08 龙江县法院书记员(其间:1980.08—1981.08中央民族学院干训部法律专业脱产学习;1983.08—1985.08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脱产大专学习)
1985.08—1988.04 龙江县法院助审员
1988.04—1989.02 龙江县法院副庭长
1989.02—1993.01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法院副院长
1993.01—1993.09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达呼店镇党委书记
1993.09—1995.09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副区长
1995.09—1998.11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区长(其间:1997.05—1997.11挂职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处长)
1998.11—2004.02 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4.02—2006.11 齐齐哈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4.05—2004.11挂职任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2006.11—2008.02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06.01—2008.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8.02—2012.10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2012.10—2014.11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14.11—2015.02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5.02—2017.12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7.12—2018.11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8.11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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