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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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王延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原则缺失,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款,数额巨大。
王延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延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延忠简历
王延忠,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福建政和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6月至1995年1月,任政和县林业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5年1月至1996年7月,任政和县林业公安分局副局长、镇前林业派出所所长;
1996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政和县林业公安分局教导员;
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任政和县林业公安分局局长、林业委员会委员;
1998年3月至1999年6月,任政和县林委副主任、林业公安分局局长;
1999年6月至2000年7月,任政和县杨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政和县石屯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2001年9月至2002年8月,任政和县石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年8月至2006年6月,任政和县石屯镇党委书记;
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政和县政府副县长、石屯镇党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政和县政府副县长;
2007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政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和县政府副县长;
2007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政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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