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被开除党籍!
警事 | 花边 | 小工具 |
广告:蜀黍文化旗舰店
来源 | 廉洁四川
经查,谭福川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调整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接受原任职务管辖范围内企业的聘任并获取报酬,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侦查活动中徇私枉法。
谭福川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谭福川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简历
谭福川,男,汉族,1963年5月生,四川武胜人,四川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广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82年11月至1987年7月,在武胜县交通监理站工作;
1987年7月至1993年8月,在武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
1993年8月至1994年2月,任武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
1994年2月至1994年5月,任武胜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1994年5月至1995年4月,任广安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正科级侦察员;
1995年4月至1997年7月,任广安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车管科副科长;
1997年7月至1999年4月,任广安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
1999年4月至2003年5月,任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3年5月至2007年8月,任岳池县公安局政委;
2007年8月至2007年9月,任岳池县公安局局长;
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任岳池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年2月至2009年3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局长;
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广安市广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广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2月至2014年3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广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书记、正县级侦察员;
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广安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
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任广安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2016年5月,退休。
广告:蜀黍文化旗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