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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公安局长受审认罪:推荐“黑老大”为警方监督员、受贿、充当“保护伞”

LBS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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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聊时局等


7月11日,湖南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消息:7月7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娄底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成良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王成良/资料图


王成良被指控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42万余元,并长期包庇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


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王成良还向组织坦白,自己明知杨学思有违法犯罪行为,还推荐其担任衡阳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


在庭审中,王成良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被控受贿700余万,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成良利用担任衡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公司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约737万元、6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共计742余万元,其中约384万元系犯罪未遂;长期包庇杨学思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王成良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成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成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曾被纪委通报借贷收息受贿256万


公开履历显示,王成良自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毕业后进入公安系统工作,从衡山县公安局沙泉派出所干警一路升迁至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底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至其被查,王成良在公安系统工作了35年。


2021年5月,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湖南省娄底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成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0月,王成良被“双开”,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称:


王成良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办理特殊车牌号和景区通行证;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赌博方式敛财;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推荐“黑老大”为警方监督员,提供保护伞,授意干警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追讨债务


2022年4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通报了8起湖南省纪委监委查处的党员干部借贷收息受贿典型案例,其中,王成良借贷收息受贿案成为被通报的典型。


上述通报称,2011年至2016年,王成良利用担任衡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私营企业主杨某在获聘为某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利用刑事手段追逃民事债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私营企业主宋某在竞拍项目资产、逃避刑事追诉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感谢王成良的帮助,杨某、宋某与王成良约定以借贷收息的方式向王成良输送利益。2011年至2016年,王成良以他人名义借款给杨某、宋某共计320万元,并收受杨某、宋某所送“利息”共计256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此外,王成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王成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1月份,湖南省的三集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第二集《清除害群之马》剖析了王成良、李微等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中的杨学思


片中,王成良坦言,自己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以管人者自居,觉得高人一等。因为有特权思想,王成良不但敢收红包礼金,还通过放贷收息的方式收受贿赂,甚至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接受审查调查期间,王成良向组织坦白,自己明知杨学思有违法犯罪行为,还推荐其担任衡阳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并授意经侦、法制部门的干警,帮助杨追讨债务。东窗事发,王成良又通风报信,唆使杨学思潜逃境外。被留置后,王成良最初非常抵触,后来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帮助教育下,态度才有所转变,主动交代了自己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6月,衡阳警方公开征集杨学思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其中介绍,衡阳市公安局通过异地用警破获了以杨学思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功抓获杨学思、朱培铭等20余名犯罪嫌疑人。经查,以杨学思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虚假诉讼、高利转贷、诬告陷害、妨害作证、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据中国检察网2020年4月26日消息,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骗取票据承兑罪对犯罪嫌疑人杨学思批准逮捕。


据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湖南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决杨学思犯十一项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十七年九个月,合并执行二十五年,并处收个人财产。纪检检查干部介绍,王成良在被留置以后,主动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问题。


王成良简历


王成良,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湖南衡山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 1984.09-1986.07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中专学习

  • 1986.07-1988.12 衡山县公安局沙泉所干警

  • 1988.12-1992.06 衡山县白果镇派出所所长

  • 1992.06-1994.01 衡山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白果镇派出所所长(其间:1991.02-1993.12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管理专业自考大专毕业)

  • 1994.01-1995.12 衡山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白果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 1995.12-1996.04 衡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白果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 1996.04-1997.04 衡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 1997.04-1999.08 衡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科级侦察员

  • 1999.08-2000.08 衡东县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政委

  • 2000.08-2008.12 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3.09-200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员)

  • 2008.12-2010.03 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干部

  • 2010.03-2013.08 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干部

  • 2013.08-2016.10 衡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 2016.10-2016.11 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 2016.11-2017.01 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2017.01- 2021.06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综合 | 聊时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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