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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被“双开”:教育整顿期间仍不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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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警长占昔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月湖区委批准,月湖区纪委区监委对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警长占昔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占昔祥
经查,占昔祥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参与赌博,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侦办、拨付工程款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涉嫌行贿罪;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个人简历
占昔祥,男,汉族,1968年10月生,江西鹰潭人,大学文化程度,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8月至2011年3月,历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通讯科科员、鹰南派出所科员、刑侦大队科员、刑侦大队中队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刑侦大队大队长(主任科员); 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主任科员); 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13年4月至2018年7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8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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