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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枪或已被抢去,才适宜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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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黄国桐:“枪械争夺期间或已被抢去,警员才适宜开枪止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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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黄国桐表示:
根据全球警例,警员面对实时的致命危险,才能够使用枪械等致命武器,但若警员因被抢枪就可以开枪,这便太笼统,亦于理不合。 没有理由有人碰一下枪柄,就说抢枪射人;若抢枪不成功,即是没有实时危险,那就更不需要开枪。 黄国桐进一步认为,枪械争夺期间或已被抢去,警员才适宜开枪止暴。
天方夜谭照进现实?
可是被夺走生命的民警,怎么回来?
所以都是些什么人,成天宣扬所谓 rén quán 这些东西?
美帝真的有吗?
来源 | 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