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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警方:对刘某(男,60岁)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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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9月19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对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蓄意编造不实信息的刘某行政拘留10日。全文如下:
微信公众号:LBS-SIR
警情通报
9月19日,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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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