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创业的小伙伴们有机会入驻中国(大连)创业者公共实训(孵化)基地啦
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实现就业倍增效应,鼓励扶持高校毕业大学生等群体自主创业,市创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创业孵化项目和企业。
2016年12月12日至 20日
二、征集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归国留学生)、复转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拥有自主创业项目或担任初创企业法人一年以内,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且未曾以法人身份在市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人员。
(一)入驻项目要求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
●创业项目领域为电子科技、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态环保、文化创意,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培育开发等。
●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团体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批发零售、商贸类等行业领域除外。
(二)入驻企业要求
●创业企业的《创业计划书》较为成熟,注册一年以内的创业企业,起始计算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
●入驻孵化基地前有一定的基础和发展前景,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创业企业的团队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对技术、市场、经营管理有一定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创业企业从事领域为电子科技、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态环保、文化创意,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培育开发等。
●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批发零售、商贸类等行业领域除外。
(一)项目入驻流程
1.入驻申报
●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转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大连市创业服务中心印制的《项目孵化申请书》(见附件,可在“市创业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2.创业培训
●市创业服务中心为项目负责人免费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负责人可自愿参加。3.项目评审
●由市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大连市创业导师组成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定。
4.公示入驻
●评审结果在“市创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入驻孵化基地。项目孵化期为6个月,满3个月即可申请参加评审,通过后进入企业孵化期。
(二)企业入驻流程
1.入驻申报
●企业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转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大连市创业服务中心印制的《项目孵化申请书》(可在“市创业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5)企业《创业计划书》。
2.创业培训
●为提高申报成功率,市创业服务中心将为企业负责人免费提供创业培训,企业负责人可自愿参加。3.项目评审
●由市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大连市创业导师组成评审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定。
4.公示入驻
●评审结果在“市创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入驻孵化基地。企业孵化期为1年,期满退孵。
联系人:
贺晓明
联系电话:
84369161
联系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市创业服务中心)7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