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晏凌羊:家庭暴力,女性不能承受之殇

2017-03-12 晏凌羊 晏凌羊

(一)


小姨被家暴死那一年,我上高三。她的死带给我很大的心理阴影,当时对我最直接的影响是左右了我高考填报大学专业的选择。

 

那会儿我血气方刚,天真地以为“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是很酷的一种行为。后来看到把董姗姗家暴死的男人只判了六年的新闻,再次深感司法的苍白无力。


“董珊珊,26岁,北京人,20091019日因家庭暴力死亡。”


如此简短的描述,无法概括这个年轻女孩生前曾经历的惨痛和绝望,而她身死后,法院对她丈夫的判决也难令她瞑目。

 

董珊珊与丈夫王光宇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后经常遭到王的殴打。


从这时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间,她及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报告王的暴力行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


王光宇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


这次或许致命的殴打发生在200985日,董珊珊于811日逃出,8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董珊珊的朋友及父母也透露,董珊珊不仅长期被殴打,而且还被王光宇逼迫夜晚脱光衣服扒在客厅无窗帘遮挡的落地窗上,用强光照着,长达2个小时,让其倍受侮辱。


20107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王光宇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王已放弃上诉,检察院抗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已经基本定型,一条生命只“值”六年六个月的徒刑,这就是法院为家庭暴力核算的代价。

 

家暴在中国的犯罪成本极低,因为司法机关倾向于把家暴杀妻、虐待家庭成员当成内耗的激情犯罪,只要不向外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就都当作家务事处理。


司法机关最通常的做法是“出了人命你再来找我,没出人命你们就各让一步回家洗洗睡吧”,社会组织帮助弱势妇女的力度不够,再加上舆论二次伤害“你嫁给这种人就是眼瞎了不值得同情,你不自救一定是你懦弱你犯贱你有受虐倾向”,让这部分女性掉入万劫不复的火坑。

 

妻子被家暴死,丈夫最高判7年(刑法第260条),服刑几年后照样可以出来结婚生子,但若妻子反抗家暴把丈夫弄死,就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最高可判死刑。


我们去暴打一个路人,可能都会面临赔偿,但暴打自己的家人,却一而再、再而三被全社会忽略。


我的小姨不是没有抗争过,但面对求饶的丈夫和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她选择了隐忍。等她意识到必须逃离的时候,为时已晚,最后连命都没保住。


她的死带给我很大的心理阴影,也深深影响了我的婚姻观:一旦发现男人挑战了你的底线,就决不给他第二次机会。一再纵容,只会后患无穷,而且,万万不可“为了孩子”而放弃你的底线。你先懂得爱自己,才能承担起孩子的幸福。


事实上,以孩子为借口不逃离火坑的,孩子真只是个借口,因为这借口会让TA们自己觉得做这样的决定是高尚、伟大,正确的,充满了“合理性”。一切以“为了孩子”而不逃离火坑的借口,不过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不愿正视现实、不甘心或者别的什么。

 

小姨在世时,经常被她丈夫打得鼻青脸肿,伤痕不好不让她出门。小姨死的时候只有24岁,她的孩子不满一岁。派出所说是“自杀”,但等娘家人和警察赶到的时候,她的尸体已被火化。


她真正的死因成为了迷,而16岁的我竟什么都做不了。


我真的差不多用了十几年,才慢慢接受了小姨已死的事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常常会梦到她告诉我她还活着,在一个远离我的地方生活。梦境里,她还是18年前的模样,一颦一笑都那么真实。醒来后,我怅然若失,分不清刚刚与她的那一次见面,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18年了,小姨坟头的草都长老高了。离开故乡后,我在城里有了自己的工作、家庭和孩子,很难得回去一次。即便回去,小姨的坟在大山里,也不够时间去看看。


只是听说,她的婆家在她的坟头上放了一块铁,迷信的说法是这样她就不能闯到活人的梦里去。离墓地比较近的三姨听说了这个事情,跑去把那块铁拿掉了。

 

三姨把这个事情告诉我,我心想:事情都过去多少年了。他们是有多心虚?

 

 (二)


十几年前,我去法院实习,旁听了几次离婚案件。有妻子因家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丈夫不肯离、当庭认错态度良好,法官劝和不劝分没判离,结果出了法庭大门,丈夫就把妻子揪起来按到地上暴打,边踢打边吼"我让你告!我让你离",妻子被打得满脸血,旁边人全傻站着,一个都不敢插手。

 

2011年,一个家喻户晓的案例是,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前妻Kim在微博上晒出被丈夫打得淤青的脸和流血的耳朵的照片,可Kim的小姑子劝她不要再激怒她的丈夫,而警方劝她回家,好好休息一下。


一个网友是这样跟我分享她童年时的经历的:


“小时候我很怕喝酒之后的爸爸,因为他会无缘无故地把家里所有的人大骂一通。在我们都还很小的时候,爸爸一旦喝酒撒酒疯,我们便躲得远远的,只留下妈妈一个人跟他周旋。


我到现在都记得,有一次我跟弟弟躲在另一间房里不敢出来,过了一会儿,听见妈妈大喊‘救命’,那种撕心裂肺让我和弟弟睡意全无,也顾不上可能会遭到爸爸打,直奔出来,结果只看到爸爸肆意揪着妈妈的头发。


多少年来,即便是爸爸去世之后,我也很难完全原谅爸爸,很大的原因就是我看到了太多的暴力,看到了太多的女人的脆弱和无助,我觉得仅凭一句‘他是你爹’就让我去原谅他,实在是太难了。”


因为出身农村,从小到大我看过数不清的家庭暴力事件。在二十几年前的农村,男人打自家女人几乎是一件普遍现象。


那我先讲两个真实的故事吧,时间跨度为二十年。

 

一个邻居阿姨,嫁了个赌徒,最关键的是输了钱还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她跟他离婚了又复婚,复婚了又离婚,折腾了十来年,但最终还是受不了他的赌瘾和暴力远走他乡。

 

他觉得她的反抗让他颜面扫地,放言出去“如果她胆敢回来,我就亲手剁了她”。然后,她果真没有再回过老家,连自己的亲妈去世了都没敢回来。

 

今年,我妈听说她还是回了一趟老家。她已经再婚,带走的女儿都已经当妈妈了,而她之所以敢回来,是因为听说他再婚了,而且过得还算不错。我真是想象不到那个男人究竟令她惧怕到哪种程度,她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还有一个更典型的被家暴案例,来自我小学同学的妈妈。


因为个子生得矮又长得不够好看,她在娘家地位很低,娘家人几乎是把她卖给我这个同学的父亲的。结婚后第一年,她就生下我同学,岂料我同学天生兔唇,这让她在婆家受尽歧视,也得不到丈夫的尊重。


丈夫出去打工,带回来一个年轻女人,她默认了她的地位,还给她烧水做饭洗衣服。丈夫和年轻女人吵架拌嘴了,心里不痛快,就对她实施暴击。最严重的时候她被打送医院抢救,医生说再迟几分钟送来,她就归天了。

 

再后来,年轻女人因为嫌她丈夫太穷,走了。他照例是在家里当大爷,心里不顺了就拿着她打。村里人看她脸上身上一块块的淤青,就知道她挨打了,她低眉小声解释:“是自己不小心摔跤摔的。”

 

再再后来,她丈夫外出打工,不小心被石头砸中导致瘫痪。从此以后,他只能天天坐在轮椅上,成了半个废人。她依旧是每天按时给他端屎端尿、做饭洗衣,毫无怨言。有时候,她动作慢了一些,他还会用拐杖去打她。

 

两个人现在依然这么生活了几十年。


我上次回老家,看到她已经双鬓斑白了。

 

这些现象,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亲眼见到过,可到现在也依然没有禁绝。


前几天晚饭时分,我爸跟我讲起我一个小学男同学,啥本事没有,但打老婆却很厉害。她老婆是从一个很穷的村里娶过来的,从小父母双亡,跟哥哥一起住,后来哥哥娶了嫂子,嫂子容不下她,所以把她嫁给我这个小学男同学。

 

嫁人并没有让她过上幸福生活,相反她需要长期忍受家庭暴力,却因为文化程度低觉悟也低,因为去城里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因为顾忌到一双儿女,因为回不去娘家等等原因,不得不忍受着这样的日子。

 

再说了,每个人的性格、处境不同,处理的方式自然也不同,我们觉得承受家庭暴力的她们有更“光明的去处”没什么鬼用,关键是她们得“觉得有”,且愿意走出那一步。

 

关于家庭暴力的成因,众说纷纭。有说男人太渣的,有说被殴打的当事人自己太软弱甚至有被虐情结的,有说司法机制不健全的,也有说舆论热衷于“劝合不劝分”乱和稀泥的……

 

但我觉得最本质的原因,还是这个社会给农村女性的退路太少。她们的土地使用权落不到实处,在婆家、娘家都没有财产权。因为是女性,又成长在重男轻女风气严重的农村,所以从小得不到好的教育,要承受各种各样的歧视和不平等。这种天生的不平等,让她们逃到别处,可能也缺乏生存技能。

 

她们没有退路,自然也就缺乏反抗的底气和勇气。


(三)

  

至今,在中国,家庭暴力都不是可接受的离婚理由。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禁止家庭暴力,但条款的定义非常含糊,对惩罚作恶者没有国家标准。


洪理达在《剩女:中国性别不平等死灰复燃》一书中称,丈夫作为一家之主有权打老婆,这一观点在中国被广泛接受,尤其是在中国农村。


她说,政府一直对草拟相关法律犹豫不决,可能是因为不愿意干涉个人隐私。那么,受害人认为报警不会有任何好处,就不令人惊讶了,毕竟法院的限制令往往很难获得,女性庇护所寥寥无几


对母亲们而言,离婚诉讼意味着失去孩子监护权的风险。受害者反而常常被警方、妇联和知心朋友劝告,在家庭内部解决矛盾。


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说“哎呀,家暴怎么不离开他,怎么不报警”,这都是何不食肉糜的屁话。


真嫁给无赖,你让她怎么办?报警?警察也就是来调解调解批评批评;离开他,抓回来接着打;闹离婚,人家不同意,抓回来接着打;如果你娘家没人,你能怎么办?打死你人家最多判2-7年嘛。


董珊珊那个案例就是最好的证明。在董珊珊案中,最令人痛心的不是施暴者的凶残,而是系统性的怠慢和姑息,一个又一个个执法者、司法者躲藏在这种系统背后,逃避着问责。

 

哦,你想问我小姨的丈夫如今怎么样了吗?他后来再娶,但依然不改暴打老婆的恶习,曾割掉后妻的耳垂。后妻的娘家人去质问他,他把刀子架在后妻脖子上,冲所有人大嚷:“谁他妈敢过来一步,我立马杀了她”。没人敢上前,后妻吓得瑟瑟发抖……

 

这样过了几年,终于在一个夜黑风高之夜,她抛下了亲生儿子,逃命去了,而且顺利逃脱了。如今十几年过去,她再也没回过老家,也没有给家里带回过任何一点消息。为了活命,她似乎已经跟自己的过去全部切断了联系,父母、亲人、孩子统统不要了。


而那个人渣和无赖依然活着,酗酒、吸毒、赌博、嫖娼,现在改为家暴自己的亲娘。

 

世界末日并没有来,那些人渣和混蛋,依然和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甚至因为底线低、无敬畏,过得比我们心安理得。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会这么热衷于女权运动,热衷于表达女性群体的压抑和诉求,热衷于呼吁男人懂得尊重女性?小姨的死,或许是一个原因。


除了家庭暴力问题外,婚姻中还有很多女性被gay骗婚成为“同妻”,那些被直男癌祸害但不敢离婚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我从小在农村长大,亲眼见到太多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戕害。今天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大概是永远想不到,有些农村妇女的地位甚至还不如夫家一条看家的狗。


在城市里,哪怕是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的女性,也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社会中、职场中、家庭中遭受男权思维的荼毒和伤害。


作为一个突围到城市里的幸运者,我只能尽我所能发出一点点的声音,用螳臂当车式的自不量力,希望能为这个国家女性的觉醒、女性地位的改变贡献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自以为是的力量。

 

对待妇孺的态度,是一个国家文明之根本。


一个国家对待妇孺老人弱者的态度就能看出这个国家实质的文明,同时这个国家的妇孺老人的修养更能看出这个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和动力,这个文明和修养不是简单上不随地吐痰的文明和修养。


然而,如果国情就是这样,我们能怎么办?

 

没有人来渡你,你只能自渡。


我们醒了,天才会亮。

 

女性独立、女性权益,真的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已。


我真的希望,所有的女性都能强大自我,都能明白自己的底线是什么。每个女性都有嫁错人的可能,而你要明白的是,自己能够承受多大的打击和伤害,早想明白早说清楚早做了断。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你得先谋生,再谋爱。


人跟人的底线不同,有人可以忍受配偶出轨,有人可以忍受家庭暴力,但是忍受毕竟是有限度的,要明白自己的阈值是多少。当然,前提是,你得足够强大,承担得起离开一个男人的所有代价。


(四)


当然,有一些推搡等情况,是不能算家庭暴力的。

 

情侣、夫妻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很多家庭中可能都难以避免。我一个朋友的老公,脾气比较暴躁。婚后不久,两个人因为一件小事情交战,随后战火升级,她老公掐住她脖子,把她按在墙上。那一瞬间,她以为自己要死了,又是惊骇又是伤心又是愤怒。

 

事后,她跟他老公两个人坐下来好好就这个事情进行了一次深入沟通,然后确定了底线: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绝不上升到肢体冲突,尤其是男方不能殴打女方,否则,两个人就离婚。如今七八年过去了,他们两人当然是吵了不少架,她丈夫却一次都没有再打过她。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持续性、经常性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中国式家庭中,“家庭暴力”通常以丈夫打妻子的形式呈现。

 

试图用暴力让女人屈服的男人,是极端无能自卑的物种。他打女人,无非是打得过,并认为女人是附属品、他的私有财产,是低人一等的,不配跟他讲道理。

 

令人气愤的是,这类事情发生以后,总有一堆人拿着放大镜找女方的错处,任何蛛丝马迹都能变成“活该被打”的证据,比如,是不是女方太强势太咄咄逼人啦,是不是女方太软弱太小白兔啦,是不是女方做了什么对不起男方的事啦……不然不足以证明一个巴掌拍不响。


这种言论,看着就气人,我要有能耐,真想一个巴掌拍死他,再问他响不响。

 

还是一个朋友说得好:“但凡家暴,还是致死的情况,女方唯一的错就是眼瞎嫁给了这个男人,最可怕的是当她想离婚就没有像结婚那样容易了。”


说都是因为女方强势或太弱势导致被家暴(且认为只有自己掌握了宇宙真理)的人,我真是很想糊TA一脸狗屎。女方太强势、弱势、招人恨、对不起男方,只能导致被提分手、被离婚,不该导致被打。


真心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对这类女性多一些司法层面的保护,我们的舆论能对她们多一些的宽容,我们的民众和执法机关对法律能有多一点的敬畏和信仰。


20151227日,中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并宣布于201631日起施行。新闻出来的那一天,我内心里并不感到高兴,而是特别想哭。


这一天,我等了快二十年,但还是来得太晚了。法律可以出台,而我的小姨却永远不会活过来了。


女性群体退路少的现状我们暂时没法改变,若我们不巧遇到了那种只会靠暴力解决问题的垃圾男人,请一定要学会自保,不同情境采用不同的应对方式,不用鸡蛋去碰石头,适当的时候先服软以谋求脱身之计,必要时拿起《反家庭暴力法》的武器保护自己。


你得尽全力逃离,好好活下去,才有走出地狱、照到向阳光的可能。


也希望男人女人们都抽出点时间和精力来,学习与异性相处的“道”与“术”,减少与伴侣的分歧和冲突。希望那些认为打自己的爱人几下没什么错的男人,学会尊重女性,以平等的目光看待女性。


至于那些当街殴打女人的男人,男士们若看到了,就一拥而上群殴他一顿吧(程度不重的话,法不责众)。虽然,妈妈从小就告诫我们不能打人,但那一刻,你打的不是人呀。

 

法律的正义,体现在执行。希望董珊珊,是最后一个董珊珊。我知道这很难,但,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我们总是可以存点希望的不是吗?


(全文完,欢迎转发和分享)



 

一点碎碎念:


本文举例的只是男人打女人,因为最常见。家庭中,打丈夫、打父母、打孩子也是不对的!不对的!不对的!家庭,任何时候都不该成为法外之地。


想跟因为那篇离婚文而关注我、并在后台给我留言控诉丈夫、婆婆罪行的女性朋友们说:其实那是我三年前写的文了,不代表我现在的心态。人生困境的解决办法无外乎就是“忍”和“滚”。关于如何自我救赎,往期文章和新书里已经写得更多,还是那句话:求人不如求己。不管你觉得这世界有多不公平,都请先对自己的人生负起责任来。


今天发的是一篇旧文,这两天想好好陪孩子,没空写。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羊羊的支持,特别是为羊羊发的广告贡献点击率,您就当是广告主替您给我赞赏了吧。周末快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