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被强奸了,就等于变脏了?

2017-05-09 晏凌羊 晏凌羊

(一)

 

最近,台湾发生了一件引起社会震惊的事情。

 

26岁的台湾作家林奕含,27日傍晚在住处被家人发现上吊自杀。

 

林奕含从小就很热爱文学,有阅读和写作的习惯,今年2月,她出版了长篇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就在出书两个月后,这个优秀美丽的才女就这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直到她死后,人们才知道她曾经经历了什么。




有这样一封信在一些权威媒体主办的公众号上流传,据说是林奕含的父母写的。

 

这封信全文是这样:

 

我们夫妻有几句话想说。

 

1.奕含这些日子以来的痛苦,纠缠着她的梦魇,也让她不能治癒的主因,不是忧郁症,而是发生在89年前的诱奸。

 

2.《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奕含在年轻时,被一个补习班名师诱奸后,引发痛苦忧郁的真实记录和心理描写。

 

3.书中的女主角,思琪、晓奇、怡婷等人,都是奕含一人的亲身遭遇,但她为了保护父母和家庭,才隐晦分写。

 

4.她写书的目的,是希望社会上不要再有第二个房思琪,希望天下的父母、善良的男孩、女孩和男人,都能用温柔和温暖的心灵来一起保护房思琪们。

 

5.我们的孩子离开了,我们再也听不到她再叫我们一声:爸比和妈咪,但希望大家都能记得她可爱的样子。

 

6.最后,如果大家不舍奕含,请大家帮我把我和嘉芳的心声,用各种方法,FBLineInstangram……传给台湾每一个人,然后帮我们夫妻买奕含的书,去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父母和孩子看!千万个真心的感谢大家!

 

 

(二)

 

林奕含是因为忧郁症自杀的。

 

她曾在一次采访中透露,高中时得了重度抑郁症,16岁起就固定到精神科接受诊疗,但医生没有给她明确的病名,曾3度试图自杀未果。


虽然有病魔缠绕着自己,但出生于医学世家的林奕含学习很好,2009年她是台南女子中学唯一一个在大学学科能力测验中获得满级分的学生,还曾获台湾数学科展第一名。


 

林奕含的自杀让很多人震惊和惋惜不已,而更让大家心惊的是,她创作的小说,其实讲述的是自己被幼奸的亲身遭遇。

 

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本小说中,她写了一个叫房思琪的女孩被老师诱奸的故事。

 

“老师说爱我的方式是将阳具塞进13岁的我嘴里,老师说我是全世界最好的礼物,却残忍撕裂地折磨我的身体”

 

“他选择硬插进来,而我要为此道歉。”

 

她在书里写:“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罪恶感是古老而血统纯正的牧羊犬。一个个小女生,是在学会走稳之前就被逼着跑起来的犊羊。”

 

林奕含在自杀前八天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在那次采访里,看得出来她有非常高的文学素养。


讲起自己的创作历程,她有点语无伦次,但我们不难听出:她语气听起来平静、温和,但也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压抑和痛苦。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y0500v8babl&width=500&height=375&auto=0
(这是三分多钟的视频,还有一个16分钟版本的)

 

她说,这个故事折磨、摧毁了我的一生。

 

在这个视频里,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她的心理咨询师说她是经历过越战的人,是经历过集中营的人,经历过核爆的人。

 

这个细节,透露出一个悲哀的事实:她的心理咨询师,一直在强化她作为一个受害者的形象。

 

看到这里,我就在想:如果让木子美老师来给她做心理咨询,也许事态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

 

 

(三)

 

前段时间,经师妹的引荐,我加了北村老师的微信。


北村老师是《周渔的喊叫》一书(后该小说被拍成电影《周渔的火车》)的作者,但在我看来,这本书不如他写的另外一篇名为《强暴》的小说给我的印象深刻。

 

我第一次看《强暴》这个故事,是在大学图书馆里。


这故事我看了已有十几年,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小说情节的印象依然非常深刻。

 

小说一开始,写的是江南一对小夫妻,恩爱无比,人见人羡,拥有着世俗的幸福。

 

有一天,这样平静的、幸福的日子被打破了。

 

有一次,妻子在野外被一个出租车司机强暴了。

 

妻子回到家后,两个人商量着要不要报案,最终还是没报。

 

男人安慰着妻子,觉得她是没错的,她也是受害者,这种时候最需要爱,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爱她,就像过去那样。

 

但是,他的身体却说服不了自己,因为他总觉得她“不再干净”了。

 

事态发展到最后,反而像是男人变成了受害者,女人反而觉得自己真的做错了什么,反过来安慰他……

 

故事的结局是两个人最终决裂。

 

最后一幕是:故事中的男人去嫖娼,结果在场子里遇到了自己的妻子。

 

这个故事是以男性的视角来写的,其实站在女性的立场来看,故事中的妻子心里未必没有痛苦和挣扎。


当她看到那个口口声声说爱他的男人,还是放不下她被强暴过这件事后,绝望了,幻灭了,于是,她选择了去从事一种“人尽可夫”的职业。

 

而故事中的男人对妻子所谓的“爱”,不过只是一种“伪爱”。这个“爱”只是一种表演道具,真实的他,躲在这副面具之后痛苦不堪。

 

一个伪善的人,比一个直接作恶的人更可怕;同样的,一个对你只有“伪爱”的人,倒不如不爱你。

 

人最可贵的品质,并不是表露出来的善良,而是忠于自己。

 

(四)

 

除却少数心理异于常人的人,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想受到性侵犯。

 

性侵犯和其他侵害一样,都是对身心的伤害。


所不同的是,受到性侵犯的人,更少能得到人们的同情(人们普遍认为受过侵害的人“不洁净”了),还会被自我的耻辱感袭击。

 

遭遇过性侵犯的人,如同活在一个孤独的世界中,其中充满了噩梦,很难有人感同身受。

 

根据每个被侵犯的人的自身的心理承受力不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心理应激。

 

比如,有的人从此畏惧异性、强壮的人;有的人终身感到愤怒和羞辱感,还夹杂着些许内疚、自责;有的人,选择了疯狂地报复;有的人选择压抑自我,终日活在绝望之中。

 

这个问题讨论起来非常复杂,而我今天想讨论的,是一种普遍心理:被强暴后的人,怎么就会被人认为不洁净了?

 

年少时候,我也看旧版《还珠格格》,紫薇眼瞎后,尔康将其托付给小燕子,但小燕子贪玩,弄丢了紫薇,导致紫薇被绑架,差点被强奸。

 

后来,她被解救出来以后,见到尔康的第一句话是:“我的身子是清白的。”


 

那时候看电视时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可现在一细想,就觉得这种思维很悲哀。

 

紫薇更在乎的,是自己的贞洁是不是受到了破坏。

 

明面上看看,她捍卫的是自己的贞洁,实际上她捍卫的是作为她的未婚夫的尔康的权益。

 

她不是完全属于她自己的,她的生命权、贞操也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某个男性。

 

现实生活中,像紫薇一样想的男人、女人,何止千万?

 

(五)

 

在女性不被人当人看的一些中东国家,如果一个女性遭受了强奸,她们会被视为“不洁物”被处死。

 

到了21世纪,还有的国家居然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如果一个女性遭受了强奸,而她自愿嫁给男性,则该男性可以得到豁免。

 

法律制定者认为,这是在给予受害女性一个出嫁的机会来保护她。

 

看到这样的法条,我真是瞠目结舌。


这样的法令相当于是在鼓励男人去强奸,因为受害女性迫于舆论压力和所谓的名誉不会去报案,他还可以选择与她结婚来逃避惩罚。

 

中国古代理学盛行后,人们也教育女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认为对女性肉体的垄断权远比她的生命本身更重要,要不然那么多的贞节牌坊从何而来?

 

在男权社会里,男性对女性实施强奸表面是一种损害、侵占女性切身利益犯罪,实质却是侵害女性的性专制利益获得者——男性及所属关系(受益)人利益。

 

在这样的社会里,女性作为男性的财产,在性的问题上是不配拥有个人自由意志的。

 

女性被视为某个男性的内裤、牙刷,男性不允许她被别人占有。一旦她被某个“男人”占有了,男人就会有一种私有财产被占有的屈辱感觉。


他不敢向处于强势地位的某个男人去抗议、发泄,就把这种屈辱感发泄到了更弱势的女性身上。


(六)

 

女人被强奸,就真的变脏了吗?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并不会。

 

男性违背女性的意愿进入她的身体,会给女性带来很强烈的被侵犯感,但从科学角度来讲,这种被侵犯,除却可能会怀孕、罹患性病的风险外,实质上与女性被人泼了一身污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女性被强奸,就会被人认为“变脏了”,更多是一种心理和文化因素。

 

很多心理现象,包括意识、情绪、认知等,其实并非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某个地方,而是被当时的社会文化、价值观体系和话语体系建构过的。

 

掌握了社会资源和话语权的男人觉得女性被强奸是变脏了,那么,整个社会乃至女性自己也觉得被强奸后的自己变脏了。

 

曾听一个留学的朋友说过:在西方许多国家,大多数女人被强奸,会报警,会约记者,会上电视,歇斯底里般发泄心里的创痛,控诉侵害者,唯恐天下人不晓。

 

而中国的大多数女人被强奸了,一定是忍住心灵创伤,想着各种法子遮掩、隐瞒,一个人独自品尝这苦痛,唯恐天下有人知晓。更有甚者,会因为一生走不出这样的心理阴影而自杀。

 

那部分西方女性选择站出来去控诉,是因为她们不觉得该被批评的人不是她们,而是强奸犯。


作为一个受害者,她认为自己理直气壮可以寻求全社会的帮助,也认为犯罪分子必须被曝光,以免更多的女性遭受到侵害。

 

而中国女性不敢站出来,是因为她们自己乃至全社会都认为这件事是她的耻辱…..于是,客观上,让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变低,然后导致犯罪分子有恃无恐,让越来越多的女性遭受到类似的侵害。

 

这真是一种文化的悲哀。无耻者,因为无耻,免于被责难;而被害者,因为被害,而遭受更多的非议。

 

如何去反抗这一点?

 

唯一的办法,是不认同“被玷污了就是变脏”这套逻辑!

 

被强奸,并不是女性的错,所以女性不应该为此感到自责。

 

它不是女性的人生污点,而是强奸犯的人生污点!

 

 

(七)


很多年前,在快播还没禁的时候,我看过一段视频,是一个疑似刘嘉玲的女子被绑架、强暴的视频。

 

视频很短,大约只有5分钟,但场面真实得吓人,以至于我完全相信这段视频是真的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的时候拍录的。

 

视频中的女子,面貌的确非常像刘嘉玲。从过去的新闻中得知,刘嘉玲确实曾经被黑帮掳走失踪达两个小时,并且有裸照在《东周刊》上曝光过,这家杂志也受到了港星的集体声讨。

 

虽然刘嘉玲方面一直在澄清说她当时只是被绑架,没有被强奸,但我对这种说辞表示将信将疑。

 

我倒宁愿:如果被强奸的事情属实,她能勇敢地说出来。因为我认为,即便被强奸为真,这也不能算是她的丑事。而之后的她,真正活成了一个独立女性应该有的样子。


 

一个独立女性是怎样的?


我的身体是我自己的,我的名誉权也是我自己的,它不隶属于哪个男人、哪个家族。我的身体、灵魂是否洁净只能我自己说了算,我的人生价值只能由我来定义,轮不到其他人来哔哔。

 

说到被强奸,女星中有一个人不得不提:蓝洁瑛。

 

有一次,面对香港八卦周刊记者提问,“你说的强奸是真的吗”,她频频点头:“骗你干嘛。真的强奸我。”


 

蓝洁瑛一个好友透露:“蓝洁瑛说,当年她在新加坡拍戏的时候,被这个大佬强奸过,而且完事后,这个人还对着她冷笑,她到今天都还记得那个冷笑的样子。我想这件事对她的打击真的很大,她无法接受自己有这样的经历。”

 

蓝洁瑛曾是香港无线的当家花旦,她在《大话西游》中饰演的“蜘蛛精”春三十娘角色,让许多粉丝印象深刻。


 

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蓝洁瑛就不断传出精神失常的新闻,被香港媒体争相报道为娱乐圈的“疯婆子”。有人说是因为她当年曾被香港娱乐圈大老强奸,造成心理障碍,导致精神不正常。

 

如果这样的报道为真,我真是非常同情蓝洁瑛的遭遇。

 

很多女性会追求自己的完整、完美和统一,一旦被强奸,就觉得“我已经被破坏,我已经不是我了,我永远达不到好的状态了。”

 

于是,有人破罐子破摔,有人因此精神失常甚至会以自杀结束生命。

 

而我,在同情之余,只能“站着说话不腰疼”地说:我们生来就会受到各种伤害,但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好好爱自己,不要把一时的悲剧变成了一辈子的死局。

 

无论外界对我们有多残酷,我们都需要明白:有些伤害是别人赋予的,但有些幸福却是靠我们自己去争取的。如果一部分不好,那我们就努力把另一部分变好吧!

 

(八)

 

林奕含在她的小说里,有写过这样一段话:

 

思琪用面包涂奶油的口气对妈妈说:「我们的家敎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妈妈诧异地看着她,回答:「什么性敎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

 

思琪一时间明白了,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他们旷课了,却自以为是还没开学。

 

这段话让我思索良久,我们对孩子的性教育到底应该是怎样的?

 

是告诉他们,他们自己是被怎样生出来的?告诉他们,以后要怎样安全地跟异性发生关系?

 

当然,性教育应该包括这些,但我觉得也应该囊括这些:你该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体以及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应该有怎样的性观念?如果不幸遭受到了性侵犯,你该如何去看待这件事情?

 

随着林奕含的自杀,一条旧新闻随即被挖了出来。

 

我上网搜索很久,不确定这则报道的真实性,但我希望这个事件是真的。

 

这则新闻全文如下:


2010年12月15日中午12时许,昆明警方接到一名美国姑娘的报案,称其在西山游玩时,遭到一名中国男子的抢劫、强奸。

 

通过玛丽自述,警方了解到,她是北京某大学的美国留学生,当天上午,她独自一人到西山游玩。上山途中,一名中国男子悄悄尾随其后。当行至太华古道太华寺围墙旁时,该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刀子将玛丽挟持到旁边的树林中,随后将玛丽身上的一张美国信用卡、美国驾照和一部手机、一部相机及596元现金洗劫一空,并对玛丽实施强奸后扬长而去。在反抗中,玛丽左手食指被刀划伤。

 

接报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刑侦大队、出入境管理中队以及市局刑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民警及当地派出所干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侦查工作。与此同时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民警根据涉外案件管辖分工,迅速查明报案人身份,积极协助相关警种开展侦破工作。并及时派出专业民警用英语与受害人进行沟通,对其进行安抚。

 

该案迅速上报到省公安厅,立即引起了省厅和昆明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按照省厅和市局领导指示,昆明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内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很快,专案组就获取了该案的重大线索。当天下午7时许,在案发后仅仅7小时,犯罪嫌疑人、昆明某制药厂装卸工人邢某就被抓获。犯罪嫌疑人邢某在被抓获当天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专案组正在对该案做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现年27岁的邢某对抢劫、强奸美国留学生玛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得知昆明警方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成功破获此案,玛丽感到非常欣慰。她愉快地和办案民警合影留念,并表示,尽管遭此惊吓,但这并没有改变她对中国对云南的美好印象,她近期内还将携家人一起再到云南,按计划到大理、丽江等地游玩,继续完成她的云南之旅。


案发当天,玛丽由出入境管理民警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在这条新闻下面,人们关注得更多的是:“哇,外国人被性侵之后,我国警方出警效率、破案速度可真是惊人。”

 

而我的关注点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女孩,什么时候才能炼就这样的好心态?

 

这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我唯一能呼吁的便是:若有一日,你身边出现有被性侵、被强暴的女性,请你不要嘲笑她,更不要认为她已经不再洁净。你应该嘲笑和谴责的,是那些强奸犯,而不是受害者。

 

至于那些强奸犯,我觉得他们都不配称为人。

 

早些年,我听一些刑满释放人员讲:在监狱里,最被犯人们看不起的,便是因为犯了强奸罪而进去的这类禽兽。

 

作为一个生了女儿的母亲,一看到“强奸犯”(特别是强奸幼女的)三个字,我就会咬牙切齿地想:怎么能关他们几年了事呢?真应该天天给他们灌屎啊!每天灌三顿,灌到刑满为止!

 

(全文完,你的转发是对我最大的赞赏)


往期类似文章:


1、不要再给受害者二次伤害


2、男人出轨了,能不能别老叫原配反省?


(苹果手机赞赏专用通道,请告知你是谁,好让羊羊知道你的心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