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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皆求救世主,何不求己守良知

2017-06-17 晏凌羊 晏凌羊


(一)

  

上个周末,好友带着孩子来广州玩,我陪着去了广州塔和长隆等地方。

 

广州塔离我家不远,我想着周末那个地段会堵车而且停车位也比较难找,就没开车出去。去的时候,我们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回来时选择打车回。

 

岂料,我拦了几辆出租车,他们都拒绝打表。一问价格,七八公里的路要收五十元。

 

一听这报价,我就有点生气:出租车司机大概是觉得来广州塔游览并且打车离开的,都是不熟悉路况的外地人,此时不宰客更待何时?

 

于是,我带着朋友往外步行了一公里,走得汗流浃背,然后,终于打上了明码标价、乘坐舒适、服务态度良好的专车。

 

我这么做,倒不是舍不得花那五十块钱。这点钱,我宁愿扔珠江里或者捐出去,也不愿意拿去帮衬那些坐地起价的出租车司机。


出租车司机这种行为跟山顶上的矿泉水、“冰灾”高速路上的高价方便面、上下班高峰期打车费用上浮等性质不同,因为它并不是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所产生的价格浮动,纯粹只是一种“宰外地人”的行为。

 

(二) 

 

周日,我送朋友去长隆玩。

 

长隆我去过多次,所以这次我只负责接送。

 

长隆的停车场十五分钟内免费,但这次因为我在自助取票那里耽搁了一点时间,所以在停车场里面滞留了15分钟零35秒才出来。

 

因为超时35秒钟,我被收了20元停车费。按照长隆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你停多了几秒要收20元,停24小时也收20元。

 

出停车场的时候,我没有为难收费员,因为她也只是奉命行事。而且,入场前,停车场也在显眼位置标明了收费标准。我按照他们的规定缴交20元停车费,算是在履行合同。

 

回到家里,我给长隆的客服部打电话提了建议。

 

我说:“你们在很多细节服务上都做得很到位,但在停车收费这里,却很不人性化地搞‘一刀切’,还不如我们小区物管想得周到。”

 

“其实你们完全可以这么做:15分钟内免费,超时按每小时4-16元的价格计收停车费,封顶20元。这样,就不会出现超时几秒钟就得交一天的停车费的情况出现了。”


“你想啊,如果真有人因为这条规定感到不忿,找你们的工作人员闹事,你们还得多付出一些维稳成本。这种情况你们这里出现的不是第一次了,上次我就看到一个车主和你们的收费员因为这个问题僵持在那里,导致后面排队等候出场的车也跟着超时了几分钟,又被计收20元。”


“你们的地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怎么收费当然是你们的自由,但有些收费也该遵循行业惯例,不然很容易引起公愤。比如,你们的餐厅收费偏贵这没问题,因为几乎全世界的游乐园里的餐厅都是这么干的;但停车费这块,现在几乎所有的写字楼、小区都实行了阶梯收费,可你们公司还有这么不人性化的规定,很说不过去。”


这个规定不能让你创收多少,但这个细节上考虑得这么不周全,实在有损你们公司的形象。你说为了收这么点停车费,搞得游客怨声载道,你们的工作人员各种受气,这是何苦呢?”


也难为那个客服,居然听我掰扯了这么多。说不定在人家眼里,我只是个穷酸刁民。可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我们这社会真的需要些较真的“傻子”。

 

我吐槽了一下这事儿,有朋友向我推荐某银行的信用卡,说办了这张信用卡,以后去长隆停车就是免费的。

 

我感谢朋友提供这个信息,但我的第一反应便是:打死我也不办,因为我打从心眼里不想屈从于这种操蛋规则。

 

(三)

 

很多次了,我总忍不住想和一些歪风邪气和不合理规则“杠上”,甚至有时候,宁可自损八千,也要杀敌一万。

 

我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可能在很多人看来蠢透了,是最不合算的行为,但我真心不想为歪风邪气、不合理规则添砖加瓦。

 

这话的意思不是说,打坐地起价的出租车以及办一张卡就是在为“不合理”添砖加瓦,因为这完全是个人的选择和自由,而且无可厚非(只求不要再随意误会和曲解我的意思)。

 

我只是觉得,面对有些不合理现象,大家更应该联手起来抗争,让它被取缔和杜绝,而不该持这样一种心态:“只要我成了特权阶级,它就损害不到我了。”

 

能呼吸到洁净的空气,本该是基本人权,但我们需要在家里安装空气净化系统才能幸免于难,难道还要沾沾自喜“好在我家有钱”吗?”

 

并不是所有的规则都是合理的,而当不合理也成为所谓的规则时,我们总不能说:“大家都在吃屎,凭什么你不能吃?”

 

可问题是:明明我们是可以不用吃的呀。

 

我可能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也无法不被它所影响,但我至少还可以在我能做主的范围内,对那些看不惯的人和事说一句“去你大爷”吧?哪怕会吃点亏,哪怕会做点无用功。

 

更何况,万一我们的联手反抗真的有点用呢?有些权利,真的是我们拱手让出去的呀。

  

(四)

 

前段时间,自媒体江湖掀起一股封&号潮,咪蒙也被禁言,吓得我目瞪口呆。

 

很多自媒体人开始为咪蒙被禁言欢呼,可我觉得:咪蒙有时候的确该骂,但我觉得不该因为她被禁言而庆贺,兔死狐该悲。个体言论之恶,是小恶。公权力若作恶,便是大恶。

 

有朋友说:你少说两句吧,我真是担心你也会被封号。

 

然后我给这个朋友讲了一个曾经让我觉得很感动的一个故事(出处不详):

 

“文革”初期,傅雷被打成了右派,经常要接受检查甚至辱骂、毒打。傅雷是一个品行高洁的人,受不了这些侮辱,就于196693日在家里服毒自尽,妻子朱梅馥也上吊自杀。

 

傅雷夫妇的尸体被火化后,因为他们的长子傅聪正在英国,次子傅敏也被关进“牛棚”,再加上当时人人都噤若寒蝉的社会环境,他们的骨灰一直放在那里,没有人敢去认领,即使是他们的亲朋好友,也都因各种各样的顾虑而踟蹰不前。

 

在那样一个时代,再加上傅雷夫妇的身份,如果骨灰得不到认领,很可能会被丢弃街头。这时候,一个谁都想不到的人站了出来,把他们的骨灰带回了家。

 

这个人叫江小燕,是上海一个普通的女工,跟傅雷一家毫无关系,只是因为她读过傅雷的书,知道他是一个好人,不忍心让他的骨灰抛洒街头,就冒充他的干女儿,将骨灰带回了家。

 

更可贵的是,江小燕不光留存了骨灰,还专门给上级写信,为傅雷夫妇辩护。可想而知,在那样的年代,这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文革”结束后,傅雷的长子傅聪返回国内,江小燕这才把留存了十几年的骨灰郑重地交给了傅聪。

 

此时的傅聪,已是名扬世界的大钢琴家,就问她有什么可以报答她的,江小燕说,给我一张票吧,我想听听你的演出。

 

傅聪说,那天他哭了很久,既为父母的骨灰失而复得,更为江小燕高贵的品行。

 

许多事情原本跟这些“小人物”没有多少关系,但他们却出人意料地站了出来。只是因为他们朴素地相信那个人是好人,不应该受到那样的待遇。

 

他们的思维方式,更接近于人的本性,而不是被那些外界的东西所干扰,也因此,他们的生命才更有亮度。

 

(五)

 

有时候,跟着我爸看一些抗日神剧,我时常会拷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敌人那样严刑拷打,我会告密吗?

 

这个,真的很不好说,因为我很怕疼。直接被结果了性命还好,但如果要是遇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况,那时候的我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只有那时的我才知道。

 

但有一点,应该是可以确定的:我绝对不会主动去当汉奸,在别人奴役自己和自己的同胞的时候,心里所想的只是利用这样一个机会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使自己活得更好。

 

想方设法地使自己符合规则的要求,从而改善自己的生活,这无可厚非。对这样的选择,我不会鄙视,我只能保证自己不会“随这种波、逐这种流”就是。

 

“利己性是人性中最深刻、最稳固的基本属性。”一个懂得利己的人,没什么好指摘的,但利己也该有底线,这个底线叫做“正义感”和“良知”。

 

利己是天然合理的,既是个人生存和活动所必须,又是社会进化的动力。生而为人,可以,并且也应当追求个人利益,但同时也需要去履行个人对他人和对社会的义务。

 

我不是“圣母”,不是英雄,很多时候很多场合是个“自私的软蛋”。我也只是“一般人”,但我觉得“一般人”能做到这条已经很不错了。

 

共勉。


(全文完,欢迎转发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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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犬儒横行的时代,我们需要血性的回归


2、路见不平出个声吧


一点碎碎念:今天的文章,例子举得不是很恰当,却是我一直想说的话。那啥,如果、万一、假设、一旦哪天我也被封&号了,记得来新浪微博找我哦,搜索“晏凌羊”三字即可。这周末俺打算写一篇真实的情感故事,又没得休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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