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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那么对朱安,算不算是渣男?

2017-06-22 晏凌羊 晏凌羊

 

(一) 

 

说起鲁迅和朱安那段故事,有些人总不忘加一句:鲁迅真是个薄情和虚伪的人,不喜欢朱安还娶她?害人家守了一辈子的寡。

 

还有人因此说鲁迅是个抛弃结发妻、专搞婚外情的渣男。说鲁迅不爱原配就要和她说明白,放她走,为什么又不离婚?不爱又要浪费她的青春。

 

作为一名迅迷,每次听到这种言论,我都想拍桌子:这是读书少还是故意的?

 

“站着说话不腰疼”,说的估计就是这类人了。

 

朱安是挺可怜,是牺牲品没错,但鲁迅是加害人吗?在那个年代,以朱安的性情、能力、思想觉悟,鲁迅如果不娶她或者娶了她之后又休了她,她只有死路一条。

 

娶了她,可鲁迅实在对她萌生不了哪怕一点点的爱意。将心比心,面对一个你一看就没胃口的异性,你要如何说服自己跟TA有肌肤之亲?

 

就连对自己讨厌的食物,我们都没法勉强自己下嘴,更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鲁迅娶了她,给了她名分,至少给了她稳定的衣食来源和生活。之后的那么多年,朱安伺候着鲁迅的母亲,而鲁迅也从来没有断过对她的衣食供给。我觉得鲁迅已经做得仁至义尽。

 

鲁迅从来没有谴责过朱安的愚昧无知,也没有看不起她。他不爱她,但对她是有深切的同情的,因为他深刻地知道,朱安和许许多多像朱安一样的妇女,他们的愚昧无知是那个吃人的制度造成的。

 

如果他这也能叫“渣”,那请您告诉我啥才叫不渣?

 

至于鲁迅后来和许广平同居生子,那也是情有可原。换位思考下:家里不顾你的意愿给你娶了个你根本不爱的人,后来你遇到能跟你举案齐眉的知己,你会怎么做?难道你要出家,才能对得起那个你根本无法强迫自己爱上的原配?

 

如果把造成朱安悲剧的账记在鲁迅的头上,那鲁迅的悲剧又该记到谁的头上?

 

从朱安的角度看来,鲁迅可能确实有点“渣”,但站现代人的角度,谁有资格这么说他呢?这种事儿要搁某些人身上,他们处理的方式估计一个赛一个残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有鲁迅这代反对包办婚姻的前辈的“渣”,我们今天才能有爱情自由、婚姻自主的日子。

 

没有他们的抗争,现在你爸妈让大学毕业的你和当年跟你定了“娃娃亲”的村口铁匠铺打铁的有口臭的文盲哑巴结婚,你也得嫁。

 

想让自己的观点显得标新立异一点,也得找对“点”。

 

(二)


鲁迅当时之所以娶朱安,完全是赶鸭子上架。

 

朱安是绍兴人,祖上做过知县一类的官,以前是绍兴相当富有的大户,但从朱安的父亲这一代家业开始衰败。

 

朱安识字不多甚至可以说不识字,但性情和顺、吃苦耐劳,可以说封建传统妇女该具备的美德她几乎都具备。

 

鲁迅自从祖父下狱、父亲久病去世,家境愈加贫困,全靠母亲支撑着这个家。朱安比鲁迅大三岁,俗话说“女大三,金银堆成山”,鲁迅的妈妈鲁瑞看上了朱安,就在鲁迅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定下了这门亲事。

 

她忙前忙后张罗订亲事宜,却唯独没问过自己的儿子是否愿意。

 

鲁迅当时在南京上学,也写信回家“反对这门亲事”。

 

鲁迅母亲却说这门亲事是她主动提出的,四邻亲友都已知道,如果提出解约“对朱家的声誉不好。朱安无缘无故被退婚,日后都没法做人了。

 

鲁迅考虑到母亲的面子,考虑到母亲接连遭受到“丧夫亡子”的不幸,为了不使母亲伤心,鲁迅也就不再反抗了。

 

当然,鲁迅当时也有一点小小的私心:他觉得自己是反抗“吃人社会”的勇士、斗士,自己哪天说不定就牺牲了,而母亲身边也需要有一个说话陪伴的人,朱安或许比较合适。

 

与鲁迅订婚时,朱安已经是23岁的老姑娘了。在当时的绍兴,如果鲁迅退婚,等于逼朱安去死。

 

后来,鲁迅去日本留学了。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

 

鲁迅也曾写信给母亲,提出两个条件,一是要朱安放足,二是要朱安进学堂读书。

 

结果,这两条都被朱家否定。

 

朱安家人大概是觉得:都已经订婚了,接下来你不娶也得娶,既然她早晚要嫁去你家的,那还折腾了干嘛呢?

 

关键是,那样的封建大家庭或许打从心眼里认为:女人裹小脚才叫美,女子无才便是德。

 

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他老妈给鲁迅打了个电报,说母病危。鲁迅火急火燎赶回家,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

 

鲁迅的密友孙伏园说:“鲁迅先生一生对事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青年鲁迅的照片,我估计他被逼结婚时,表情也是这样的)


当鲁迅看到母亲给了他这样一个“礼物”时,估计真会无语凝噎。


胡适的原配江冬秀虽然也不是美女,但年轻时候样貌还算过得去,而朱安长得实在是有点让人没胃口,用鲁迅的弟弟周作人的话说,“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


(朱安的照片)

 

江冬秀至少还能看信、写信,能与胡适沟通,而朱安跟鲁迅则像是生活在两个世界。

 

鲁迅回家完婚时才发现:朱安既没有放足,也没有去读书。她为了讨好鲁迅,新婚当天居然在鞋子里塞了棉袜,以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大脚姑娘,结果因为鞋子太大,当即就露了馅。

 

我不知道是谁给朱安出的这种馊主意,但从她对这个主意全盘接受看来,她应该是一个很没主见、很不聪明的女性。不管跟谁相处,最难得的是坦诚相待。在这种事情上玩这种小把戏,是三岁孩子才会做的事。

 

如果朱安真的没主见、能让人改造也就罢了,她又很固执。她只愿意按照她的方式去生活,只愿意按她的方式去改变,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愿意抬头看看别人的需求、反应,只是一厢情愿地用自己认为对的方式去付出,去讨好丈夫。

 

末了,她认为自己已经为周家付出了这么多,鲁迅就应该接纳她,给她孩子,让她达成一个旧式女人的生活理想。

 

都说鲁迅不爱朱安,但朱安有爱过鲁迅么?

 

不,我不认为那是爱。


朱安爱的,或许是自己的名节,爱的是从一而终的婚姻理想。

 

我们甚至可以做个假设,如果朱安嫁的是王迅、李迅、赵迅、杨迅,那她也会爱上他们、服侍他们。谁娶了她,她就只以自己的方式“爱”谁。

 

其实,鲁迅后来不是没给过朱安机会,他让她以周家义女的身份出嫁,但朱安拒绝了。

 

要我说,朱安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但她自己也是自己命运的推手。

 

(三)

 

我看过一些分析鲁迅和朱安婚姻的文章,但大家都毫无例外地漏了一个人:鲁迅的母亲鲁瑞。

 

鲁迅的笔名,因鲁瑞而来,足见他是个孝子。

 

鲁瑞没有正式上过学,幼小时,塾师给她的兄弟上课,她只能站在门外偷听。不久,连这个权利也被剥夺了。她就自己找些书看,遇到不认识的字,问问别人,终于以自修获得看书的能力。

 

她会经常叫儿子搜集小说来给她看,而且,她也是个容易接受新事物的人。

 

清末天足运动兴起,她就放了脚。本家中有人扬言:“某人放了大脚,要去嫁给外国鬼子了。”她听到这话,不屑置辩:“可不是么,那倒真是很难说的呀。”

 

1902年,鲁迅在日本给母亲写信,要她放足、剪发,她回信说:“老大,我年纪已大,头发以后剪,足已放了。”

 

后来鲁瑞又剪了头发。绍兴光复后,她还劝有的男人把辫子剪掉。

 

在她七十多岁时,看到青年人织毛衣,她也要学,做得不好就拆掉重织,一次又一次,日日夜夜,坐下就拿着织针,终于,连复杂的花纹都给织出来了,衣服也编成功了。


 (鲁瑞照片)


鲁迅的父亲死得早,是鲁瑞将三个孩子抚养长大,并让他们去上学甚至去留学。在她的培养和影响下,周家出了中国现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周氏三杰”。

 

这样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会选择朱安做大媳妇,很令人费解。

 

这几年,当我也经历过婚姻,再看过别人婚姻中那些或糟糕或和谐的婆媳关系后,我忽然觉得:给长子鲁迅找这样一个儿媳,正是她的聪(鸡)明(贼)之处。

 

鲁瑞在智商上绝对是要碾压朱安的,她比朱安聪明不知道多少倍。换江冬秀那样性情彪悍的小脚姑娘能入她的法眼么?当然不能。

 

容我心理阴暗地想一想:她之所以看中朱安,是因为这姑娘她HOLD住。那她为什么不把朱安许配给老二、老三而是长子呢?

 

原因很简单:在封建时代,长子长媳的权利、义务最大。只有把朱安招为长媳,她才能安心、踏实地伺候自己一辈子。

 

与其说朱安是嫁给了鲁迅,不如说她是嫁给了婆婆。之后,她果真伺候了鲁瑞一辈子,安分守己,尽职尽责。

 

对于这段婚姻,鲁迅曾自嘲地说:“是母亲娶媳妇,没有我的事。”

 

婚后第二天晚上,他在母亲房里磨蹭,不想回去睡觉,后来干脆躺在书房里。婚后第五天,他就借口“不能荒废学业”,带着二弟周作人去日本了。

 

一个能捏准儿子“命门”,仅凭一纸病危电报就能把并不愚钝的儿子忽悠回来成亲的老太太,会不明白将朱安指配给长子会是这样的后果?

 

朱安成婚后,在感情上是十分孤独的。有一次,她向周老太太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大先生领着一个孩子来了,她说梦时有些生气。可你知道周老太太什么反应吗?

 

她对朱安的生气不以为然。

 

因为她对自己的大儿 45 33441 45 15287 0 0 3204 0 0:00:10 0:00:04 0:00:06 3204子和许广平的事还是很高兴的,并且早就盼望有一个小孩在跟前“走来走去”。

 

看起来,鲁瑞事事回护朱安,认可她的长媳地位,和她相处的形同母女,但其实现在看来,对朱安最残忍的也是她。

 

今天的我们,当然不能脱离那个年代的时代背景说鲁瑞是故意的,是心怀叵测的。鲁瑞或许真的认为鲁迅和朱安特别合适,认为两个人只要相处时间久了就能成为一家人,但我觉得她订下这门亲事时,首先想到的一定不是鲁迅和周安,而是她自己以及她心目中的“周家利益”。

 

她曾埋怨朱安,说怎么这么长时间也没给周家填个一儿半女的。朱安不无悲凉地说:“大先生一天连句话都不和她说,她又怎么会有自己的孩子呢?”

 

她和朱安的共生关系,说到底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彼此成全、各取所需。

 

 

(四)

 

朱安与鲁迅的交集,估计两只巴掌都数得清:

 

1906年,朱安与鲁迅完婚。

 

191912月,她随周氏家族迁入北京八道湾十一号。八道湾是较大的宅子,夫妻俩分住前中两院,不需要朝夕相对。

 

五年后,周氏兄弟失和,朱安又随鲁迅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住处逼仄。

 

这段时间,鲁迅与朱安的关系是这样:鲁迅每天跟朱安说话很少,只有朱安向他要家用钱,才会多讲两句,比如“要多少?”或者再顺便问一下“什么东西添买不添买?”但这种,已经算是较长的话了,一月之中,不过一两次。

 

有意思的是,对照着看鲁迅的创作史,我们不难发现:鲁迅大约一半的创作完成于这段时间,甚至可以说是“创作顶峰期”也不为过。

 

都说“悲愤出诗人”,人们不能只看到朱安的痛苦,却看不到鲁迅的苦(虽然这种苦,可能只有十分之一是这段婚姻关系引起的)。

 

再之后,鲁迅南下,与许广平恋爱。鲁迅起初处理这段关系时,显得特别拧巴:自己住二楼,许广平住三楼,更好玩的是,鲁迅二楼的住处,放的还是单人床。他对外宣称,说许广平是帮鲁迅校对文稿的助手。

 

说到底,纵然叛逆如鲁迅,在处理自己的事情时还是不免成为了“键盘侠”。他没法说服自己光明正大地去自由恋爱,总有一种觉得自己是在“纳妾”的心虚之感,甚至最后弄出孩子来,也是因为避孕失败的结果。

 

当然,如果鲁迅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那他就不是我喜欢的鲁迅了。事实上,鲁迅是一个活得特别矛盾和纠结的人,而我正是因为了解到这种纠结,更觉得这个人物活得真实而逗


(鲁迅的照片中,我最喜欢这张。他最孤勇刚毅,也最拧巴纠结。胡适的萌,是暖萌;鲁迅的萌,是冷萌。这身时尚混搭,简直萌出天际。)

 

鲁迅和许平同居到后来,弄出孩子来了,朱安才彻底绝了望,然后发出这样的感叹:“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

 

你看,她连意识到这一点都用了这么多年。

 

再之后,她抱着“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的信念,死心塌地地守着婆婆过了。周海婴出世后,她对孩子表露出了很大的善意,只不过她的思想觉悟仅仅停留在“接受这个孩子,那以后就有人给我养老了”这种层面。

 

1936年,鲁迅去世,遗嘱中对朱安只字未提。周老太太与朱安的生活费由许广平开始负担,周作人也每月随着物价上涨给着生活费。

 

周老太太去世前,让朱安千万收下原周作人每月给她的十五块钱,算是这么多年服侍她老人家的一个交代(话说果真是周老太太最了解她),但朱安拒绝了周作人给的生活费。

 

她一直是那个非常守“妇道”的封建女性,之所以拒绝周作人给的生活费,大概也是觉得“不应该”吧。

 

晚年的朱安生活十分清苦,一日三餐主要吃着面窝头、小米和自制的腌菜,有时候这些也吃不上。

 

虽然有许广平的接济,在心底里,朱安依旧有着一种拿人家的手软的客气和怯怯,尽量把生活需要降到最低,不给别人造成太大麻烦。

 

许广平在上海被捕入狱,汇款也中断了。体弱多病又步入老年的朱安面对经济困境,到1944年已欠债数千元。为了“维持”生计,她听从周作人的建议,登报说要卖掉鲁迅的藏书。

 

许广平得知了这个消息,立马托人来和朱安谈谈,劝她好好保存鲁迅的遗物,自己会尽最大的力量照护她。

 

上海文化界的人听闻也很心焦,当来访者来到朱安家中时,她正在吃午饭:几块腌萝卜就着半碗稀粥。她推开碗筷,站起来接待,客人却开口就责备她卖掉鲁迅遗产。这是朱安惟一一次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她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礼物变遗物”,或许便是朱安这半辈子的写照。她一生以为自己是个人,却一直像一个“物”一样生活,并且,甘于这种生活。

 

站在我们的角度来看,朱安选择卖掉鲁迅的藏书并且让文化界人士“保存她”显得非常没格局,但站在她的角度来看,或许我们该感到欣慰:她终于开始学会不逆来顺受,敢表达自己的诉求了。

 

大家经过商议后,答应每个月从上海汇一笔数目不大的生活费给朱安,加上她把几个房间出租,算是勉强可以度日。

 

朱安和许广平其实是有见过面的。抗战胜利后,许广平回北京收拾鲁迅藏书及其他物品,两人同住在鲁迅旧居一个月。

 

朱安非常珍惜这段相处的时间,但由于她一向不善表达感情,所以只是在许广平回到上海之后,才写信告诉她自己的感受。

 

随后,朱安的健康每况愈下,在1947年签署了有关鲁迅遗产及著作权的文件,把权益全部转移给周海婴。

 

1947629日,朱安在北京病逝。她的遗愿是葬在上海鲁迅墓旁,这当然未能如愿;她的葬礼按许广平的意思举行,下葬在北京她婆婆鲁瑞的墓旁,坟上没有任何标记。


(鲁迅一家三口)

 

很多人读到此节,会觉得许广平很小心眼,连朱安这个心愿都不肯成全,可我觉得许广平做得并没有错。


如果许广平真的小心眼,那她不会在自己也挺艰难的情况下,还赡养朱安那么几年。能被鲁迅看上的女人,不会只有这样一点气量。

 

她只是更懂鲁迅,也更懂得尊重鲁迅。

 

不信咱们可以脑补下:如果鲁迅在天有灵,看到许广平把朱安埋在自己身边,他估计会忍不住掀开棺材板,跳到书桌前拿起笔写字骂人的吧?

 

 

(五)

 

朱安可以说是个时代典型。

 

如果不是因为鲁迅,可能人们永远都不记得她。她只能和所有有相同命运的女性一样,被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连个痕迹都不会留下。

 

她被鲁瑞看上到底是福是祸,我们无从评判。

 

如果她嫁的不是鲁迅,而是别人呢?

 

也许,她会遇到一个良心好的封建老太爷,然后一直稳坐大房位置,一辈子衣食无忧,只不过也谈不上幸福。


也许,她会遇到一个封建渣男中的战斗机,以她那种性格可能不出一年就被打死,尸骨无存。


即便她走大运,嫁给了胡适那样的男人,恐怕结局也不会乐观。

 

总体而言,朱安这样的女性过得幸福的概率很低,因为她一直没有自我,一直固执地遵守自小形成的价值观去做人处世,拒绝做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改变。

 

朱安对自己和鲁迅以及许广平的关系,有这样一段总结:“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并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我应该原谅他……许先生待我极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维持我……她的确是个好人。”

 

她自觉接受旧社会的洗脑,一生自我矮化,只有在谈到“坚贞”时才能找到点自信,所以,对鲁迅她用了“原谅”这个词。她意识不到,在这场包办婚姻里,鲁迅也是可怜人,甚至被这场包办婚姻所影响的许广平也是可怜人。

 

对善良、隐忍的朱安,我没有任何贬损的意思,最多只是有点“哀其不幸,怒气不争”。

 

她让我想起另外一个人:林彪的原配汪氏。

 

1926年,林彪之父把林彪从外地骗回家为其娶妻,可接受了新思想的林彪誓死不从,逃了。

 

这个原配姓汪,至死未见过林彪,但仍为其守贞而终身不嫁。1963年,汪氏病逝。林家修家谱时,同情汪氏,在林彪的名字下写下她的名字,并注了一个“聘”字,指的是没有过门的意思。

 

在北京的林彪知道此事后,惊叹道:“世上竟有这种女子……

 

同样的,对朱安,我们估计也只有一句:“世上竟有这种女子……

 

可是,明明世界上不该有这种女子的呀!


(全文完,欢迎转发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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