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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我本是个逗逼作家,奈何去搞发明差点倾家荡产

2018-02-24 晏凌羊 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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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是个逗逼作家,

奈何去搞发明差点倾家荡产




文/晏凌羊


1


最近我买了两本书,都是林语堂写的。一本是《武则天传》,一本是《苏东坡传》,都是林语堂用英文写的著作,译者是另外一个人。只可惜太忙了,我一直没空看。

 

林语堂的名字,是跟《京华烟云》联系在一起的。这部书,也林语堂用英文写成的。


当时他想把《红楼梦》翻译出去来着,但他发现翻译难度太大,索性自己仿照着《红楼梦》写了一本小说,于是,就有了《京华烟云》。

 

仿照这事儿,仿照得好是“向经典致敬”,仿照得不好就是“洗稿”。林语堂显然是前者,《京华烟云》的确写得好,姚木兰、姚莫愁、孔立夫、曾荪亚、曾襟亚、牛素云、牛怀玉等人物在这本小说里是活的。

 


《京华烟云》这个故事被搬上了荧屏。姚木兰这个角色,赵雅芝演过,后来赵薇也演过,赵薇还凭借该剧获得中国电视剧风云榜最受欢迎女主角奖。

 


▲赵雅芝、赵薇、李晟都演过《京华烟云》姚木兰一角,真是一代不如......


林语堂写过很多金句,而且流传度甚广。

 

现在鸡汤写作界玩过的梗,人家在近百年前就玩过了,比如像“人生不过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永远是自己的主角,不要总在别人的戏剧里充当着配角”这种词句,林语堂信手拈来。

 

写杂文,他也是个好手。虽然远不如鲁迅写得辛辣,但诸如“中国人得意时信儒教,失意时信道教、佛教,而在教义与已相背时,中国人会说人定胜天”“中国人的信仰危机在于,经常改变信仰”这类话,他写起来也是得心应手的。

 

民国著名诗人、翻译家冯至写寂寞,开篇便是“我的寂寞是一条长蛇, 静静地没有言语”,很令人惊异吧?

 

林语堂写孤独也挺令人惊异的,诸君不信请看:“孤独这两个字拆开来看,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蝴蝶,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间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棚下,细犬逐蝶窄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惟我空余两鬓风。孩童水果猫狗飞蝶当然热闹,可都和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能把“孤独”二字解字成这样的,也只有他了。

 

如果他要活在我们这个时代,开个公众号绝对会斩获粉丝无数,写的小说拍成电影估计也能捧红几个明星,随便写几行字估计也能被人买去当歌词。

 

林语堂有才,这一点无人可否认。

 

2

 

林语堂1895年出生,比徐志摩大两岁(写民国人物,我老喜欢让他们跟徐志摩比岁数了)。

 

中国近代史上的大咖中,他是少有的一辈子过得相对比较顺的。

 

他出生在福建龙溪一个基督教家庭,父亲是教会牧师,所以他从小信仰基督教。


这样的出身,让他的思维比较西方化,也使得他有机会成为向西方讲述中国故事的人。

 

▲年轻时的林语堂很帅的


清政府倒台后的第二年,17岁的林语堂入读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他直接进入清华大学任教。

 

从小到大接受西式教育的林语堂,直到在清华大学任教时才发现自己古典文化的知识不足,开始大量学习。

 

1919年,他不再教书了,跑去美国哈佛大学文学系。才读了一年,助学金却被停了,他只好前往法国打工,后来到了德国。

 

林语堂先是在德国最古老的耶拿大学攻读,后来通过转学分的方式获得了哈佛大学的硕士学位(原来还可以有这种操作啊),后又到德国历史第二悠久的莱比锡大学攻读比较语言学。

 

1923年,林语堂获得博士学位,凯旋回国。在海外镀了一层金后,林语堂回到国内就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

 

1927年,林语堂担任外交部秘书,不过两年后,大概他觉得自己更适合做研究,所以去了中央研究院当英文总编辑。

 

之后,他创办刊物、当研究员,出版了不少著作。

 

在初高中语文课本上,我们提到林语堂,一般也会跟着提到一本名为《语丝》的杂志。那时候,林语堂就是《语丝》的主要撰稿人之一,并在这期间认识了鲁迅。

 

鲁迅写痛打落水狗那篇文章的时候,林语堂还为他叫好。我们读鲁迅的《记念刘和珍君》,总被他爱护青年、鞭笞黑暗的情怀所感动,其实,林语堂比鲁迅更早写悼念刘和珍的文章,他比鲁迅更早更迅速地站出来为青年烈士奔走呼告。

 

段祺瑞政府下台后,奉系军阀把一些进步人士列为黑名单,林语堂和鲁迅不得不去到了厦门大学任教,林语堂就任文学院长。

 

那时候厦门大学“本土派”对新加入进来的“北京派”不大友好,林语堂和鲁迅都比较受排挤,鲁迅甚至曾一度被故意刁难,只能住地下室。那个阶段两个人相处得还是比较好的。

 


后来,鲁迅从厦门大学去到了中山大学,林语堂则去了武汉大学。

 

林语堂和鲁迅后来交恶,是源于一起饭局。


1929年的那次饭局上,鲁迅夫妇、林语堂夫妇、郁达夫夫妇等都在场,大概是林语堂说了句什么话,惹得鲁迅开始发飙,林语堂不甘示弱怼了回去,郁达夫做了和事佬,但之后,两人还是不欢而散。

 

1932年,林语堂创办《论语》杂志倡导“幽默”,鲁迅跟他的文学理念相差甚远,曾经撰文批判林语堂倡导的文风,林语堂很有胸襟地把鲁迅批评自己的文章发到自己创办的杂志上。

 

又一次饭局,脾气火爆的迅哥儿又因为林语堂对着几个说粤语的广东人飙了几句英语。


鲁迅大概是对他不满已久,竟然放下筷子,站起来责问林语堂:“你是什么东西!你想借外国话来压我们自己的同胞吗?”

 

没办法,迅哥儿就是这么个性格强硬、嫉恶如仇的暴脾气。林语堂没有再跟鲁迅对抗,只是觉得鲁迅大概是身体不大好所以脾气变差。的确,那会儿的鲁迅时常生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只有四年的光阴可活了。

 

1936年10月,鲁迅在上海去世,全国文化人士震惊、悲痛。当时的林语堂,人在美国纽约,听到这个消息,他很惊愕和感慨。1937年元旦,他发表了《悼鲁迅》一文,字里行间对鲁迅甚为崇敬。

 

3

 

林语堂当时跑美国干嘛去的呢?这就不得不提另外一个人:赛珍珠。

 

赛珍珠是个美国人,但她1900年就入了中国国籍(当时允许双重国籍),并在中国生活三十年。她以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写成小说《大地》,并于193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赛珍珠翻译过《水浒传》,书名翻译为《四海之内皆兄弟》。呃,感觉还不如《105个男人和3个女人的故事》扎眼。我国文化博大精深,很多词的确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很难翻译出去。


认识林语堂的时候,赛珍珠还没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但她不管在中国还是美国都已经有相当的名气,而林语堂那时的知名度还不是很高(咖位比鲁迅差了一大截)。

 

1933年2月,英国著名剧作家萧伯纳环球旅行,途经上海,逗留了七个多小时。林语堂以“中国通”自居,卖力接待,并邀请上海文艺界知名人士为他举办欢迎会。



赛珍珠也来参加这场聚会,林语堂特意将自己的坐席安排到了赛珍珠的旁边。林语堂的流利英语和幽默感,很快赢得赛珍珠的好感。


饭局结束时,赛珍珠说她愿意当大家的介绍人,推荐中国文化界人士的文章到美国的刊物上发表。

 

林语堂是一个多么善于抓住机会的人啊。他当晚就把自己在英文报纸上发表的几百篇短评翻出,送到赛珍珠下榻的酒店。

 

林语堂很快成为赛珍珠策划选题的特约撰稿人,为抓住这次机会,他花了整整十个月的时间用英文写出了《吾国与吾民》的书稿。

 

当时美国人对中国很好奇,所以林语堂这本书一出来,立马登录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前列。美国的图书公司邀请林语堂去到美国从事专职写作。

 

那时,林语堂创办的杂志挺红火的,他有不少稿酬收入,再加上工资,生活质量其实并不差,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卖掉房子,带着妻儿于1936年去了美国。

 

要不我们怎么说林语堂运气好呢?他走后一年,抗日战争开始了。

 

去到美国后,林语堂就成为了赛珍珠的出版公司的签约作者。就在那段时间,他用英文写成了《京华烟云》。书一面世,又成了畅销书。

 

那时候,他跟赛珍珠关系比较好。林语堂想着赛珍珠写的小说也不咋地,都能获得诺贝尔奖,他要是好好写,不会比她差。结果,他写倒是写出来了,可虽然四次被提名参评诺贝尔奖,但没有一次能获奖。

 

大学时候我翻看过赛珍珠的小说,坦白说,不管是艺术性还是思想性,都感觉差了林语堂的小说一大截。林语堂当时没法获奖,可能也跟当时的诺贝尔文学奖评委对华人作家有偏见离不开关系。

 

赛珍珠是林语堂的伯乐,但二者后来还是闹翻了。

 

两人闹翻的原因特别有趣。当时,林语堂搞发明去了。这个从小对发明特别感兴趣的人,在40来岁那年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要发明一台世界上最完美的中文打字机(啊,真是个很可爱的林宝宝)。

 

▲林语堂和他发明的打字机


好了,打字机最后真给他发明出来了,他也申请了专利,但问题在于造价太高,没法投入市场,也就是说,他投进去的10万美元成本拿不回来了。此时的林语堂,几乎要倾家荡产,连日常生活都维持不下去了。

 

所有的钱都打了水漂,林语堂急啊,焦头烂额啊,他只好跟赛珍珠去借钱,可赛珍珠一口回绝了。

 

逼到绝路上的林语堂一想:我靠,按照美国法律,你应该给我支付百分之二十的版税,可你只给了我百分之十,看在这么多年交情的份上我没跟你计较,现在我搞发明搞得快活不下去了,跟你借点钱你居然不给?你等着!我要放大招了!

 

林语堂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赛珍珠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支付版税并退回版权。双方最后终究没有闹到法庭上,最后在朋友的调解下,赛珍珠将版权退回给了林语堂。

 

两个人闹翻之后,林语堂跟别的出版公司签了约,从此跟赛珍珠脱离了经济上的联系。赛珍珠贱兮兮地偷偷打听林语堂混得如何,林语堂呵呵了事。

 

1954年10月,林语堂应邀去新加坡出任南洋大学校长,又贱兮兮地打电报向赛珍珠告知行期,这回换赛珍珠没搭理他。

 

两个人至此恩断义绝。


4

 

很多人说起林语堂晚节不保,是源于林语堂在新加坡出任南洋大学校长期间。

 

那时候,林语堂在国际上已经有相当的地位,而新加坡的华人主要由福建人组成,不请他这个福建老乡当校长还能请谁?

 

林语堂出任校长之后,跟筹资办学的侨商陈六使等人发生了分歧。林语堂想办世界一流的大学,要用高薪吸引人才来当教师,但陈六使等人觉得条件不允许,双方在办学理念上发生了很大的分歧。

 

林语堂本质上是个文人,性格又比较较真,远没有梅贻琦做事通融、公正廉明。为了争夺财权,他做了一件备受诟病的事儿,把自己的女儿、女婿、侄子都安排进了南洋大学担任要职。

 

林语堂的动机很好理解:当年,他在厦门大学时,就是因为财权、行政权被架空,搞得自己很被动。现在他要当校长,第一反应便是没有财权、行政权就办不成事儿。

 

他的逻辑很简单:你们让我当校长,就得给我充分的权力,包括财权。谁来掌管这些权力最令人放心?当然是自己家人了。

 

林语堂这么做,筹资人肯定不干,双方谈崩了。


林语堂觉得自己被耍了,又把筹资人告上了法庭,最后,在律师的调解下,林语堂拿了三十万走人。

 

这在当时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而林语堂拿得心安理得。很多人因此说他为了钱晚节不保,我倒觉得这可能跟林语堂比较西化的思维有关系。

 

当年,他带着全家移居美国,需要处理国内的房子和家具。换我们很多人可能直接就送人了,可林语堂是把那些家具一样一样折算成钱卖给亲戚、熟人的。

 

更何况,林语堂当时确实很缺钱,搞发明搞得几乎要返贫,这笔他认为该拿的违约金,他并不觉得烫手。

 

要知道,在去南洋大学任教的前一年,林语堂给宋美龄寄去自己最新出版的一本新书。宋美龄给他回信,希望林语堂与家人到台湾居住。

 

林语堂直接在回信中提到他没有到台湾是因为发明中文打字机破产了,没有钱回来。


 

林语堂从新加坡回到美国后,又在美国住了几年。

 

1966年,71岁的林语堂决定到台湾定居。

 

那一年,大陆正在开展轰轰烈烈的大运动,很多知识分子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而林语堂一直坚持反Gong立场(可能这也是林语堂的作品近一二十年才火起来的原因)。据说,老蒋退守台湾,林语堂在海外听到这一消息时,热泪滚滚而下。

 

回台湾后的第二年,老蒋请他出任考试院院长这个闲职,林语堂拒绝了。老蒋八十大寿的时候,林语堂写了一篇称颂他的文章,称他为“蒋公”。

 

1975年4月,老蒋病逝,林语堂听了消息后跌倒在地上。“起来之后,许久没有言语。”

 

1976年3月,林语堂去世,享年80岁。

 

5


关于林语堂,坊间流传着这样一个趣闻:

 

说是世界笔会第36届会上,大会规定每个人只能讲5分钟,林语堂觉得太短,于是找大会主席要求15分钟,大会主席一口回绝,因为他觉得林语堂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不能破例。

 

同行的人跟大会秘书长协商,最后双方成交:林语堂讲10分钟。

 

林语堂讲了十分总,妙语连珠、掌声连连,结果主席敲钟提醒他时间已到。林语堂马上停止,走出场外。

 

观众几次鼓掌要求他返场继续讲,大会主席也默认了,但林语堂坚持耍个性,再也不肯回去了。

 

这是林语堂式的骨气和幽默。只有不返场,听众才会意犹未尽,才会记住他。


在一次演讲中,有美国学生问他为啥一直在批评美国、赞颂中国,难道美国就没什么东西比中国好么?林语堂秒答:“有啊,抽水马桶啊。”

 

搁现在,林语堂真的特别适合在脱口秀节目里出现,因为他实在太过机敏了。


民国时期,林语堂就被尊称为“幽默大师”,虽然像鲁迅这样活得特别较真和严肃的人,根本不买他这种西洋式幽默的账,毕竟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大多数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们今天说到的“幽默”这个词,还是林语堂的杰作。他富有创造性地把英文的Humour音译为中文的幽默,从而使“幽默”一词在中国迅速流行开来。

 

林语堂的一生,在事业上运气极好。在国内,他没吃过什么苦头,当教授、办刊物、拿稿费,衣食无忧。抗日战争开始前,他搭上了赛珍珠这个伯乐,离开了中国,去了最安全的美国。

 

之后,他在美国成了畅销书作家,四十岁时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搞发明。之后,出任南洋大学校长,虽然惹一身骚,但在新加坡溜达一圈后,拿了三十万走人。


晚年,他想落叶归根,去了台湾,得到老蒋的优待,并在那里安度了晚年。

 

也许很多人会问:如果他留在大陆,到了1966年会怎样?

 

我觉得这个“如果”根本不存在。以林语堂的性格和立场,即使1936年没有离开,1949年也一定会离开。

 

鲁迅是与国家、民族、时代共沉浮的人,他内心里有强烈的的爱恨,可林语堂不,他只是个散漫的文人。“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意识在他心里并不强烈,哪儿有舒适日子过,他就往哪儿走。

 

但你要说他不爱国,好像也不对。在美国居住多年,林语堂始终未加入美国国籍,反而在老了以后去到台湾想落叶归根(大陆是回不了了)。

 

又或者说,他其实爱的也不是国家和人民,而是他想要的晚年生活:回到故土。

 

年轻时候,我们只懂得欣赏鲁迅、秋瑾等为人民福祉斗争的勇士,可到了这个年纪,我们才慢慢理解了林语堂的选择,开始学会欣赏他这一款才子。

 

或许,林语堂天生就适合去国外生活,适合将中国本土的文化以外国人乐于接受的方式传播到国外。是他让西方人得以了解到了民间角度而不是政治角度的中国和中国人,改变和丰富了西方对中国的认识。


张爱玲曾经说过,她很嫉妒林语堂在西方的影响力。

 

林语堂的翻译水平之高,恐怕至今都没有人能超越。不管是用中文还是用英文写作,他都流畅自如。有学者甚至说,在中国没有一个人能够像林语堂这样把中国文化这么有效地推向西方。

 

四十岁生日时,林语堂写了“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学今古文章”这样一副对联。这是他的自况。

 

别的不说,他是担当得起这几个字的。

 

我非常喜欢有革命精神的鲁迅,但也学会了欣赏说出“我一向喜欢革命,但一直不喜爱革命的人”的林语堂。

 

一花独绽,不成景;一木葱茏,不成林;一轮孤月,难成辉。民国历史舞台上,正是因为有各式各样不同立场、性情的人存在,才显得绚丽多彩、令人难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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