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凌羊 | 会死人的恋爱,我是不会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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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动就殉情?怪吓人的!
文/晏凌羊
1
中国传统文化好像也特别推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爱情观。
梁山伯和祝英台谈了一场恋爱,却不能在一起,于是,梁山伯抑郁而终,祝英台则殉情,二人双双化蝶而去。
去过云南丽江(我老家)旅游的朋友,应该对其中一个“旅游卖点”比较感兴趣:殉情。
以前,纳西族人很少有殉情的,但是1723年清政府推行“改土归流”,强制性实施“以夏变夷”的大文化专政,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模式慢慢成为主流,于是,很多爱得死去活来的纳西青年男女产生了“生不同眠,死时共穴”的思想,纷纷殉情。
可是,这种爱情观放到今天来看,其实是有点问题的,也不该作为旅游卖点和特色去大肆宣传(丽江值得宣传的文化很多)。
我们的传统文化,似乎特别喜欢宣扬“生死相随”的爱情观,俨然不这么做,显示不出来两人“情比金坚”。
我们的文艺作品中,也经常会呈现一段“TA若死了,我绝不独活”的生死恋。可是,讲述这些爱情故事的人是绝对不会模仿笔下的男女主人公去过自己的人生的。
金庸笔下的小说人物,也是“一念起,就一往情深”,动不动就“要死一一起死”,可金庸本人可做不到,他一生娶过三个老婆。
琼瑶小说中,也动不动就出现殉情的桥段,可琼瑶本人该赚钱的时候毫不手软,该跟丈夫和前妻生的孩子撕逼的时候毫不含糊。她可不会把爱情、男人当成生命的全部。
“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词深入人心,双双殉情的故事听起来总是格外壮美,这可能跟传统文化认为“黄泉路上有人作伴就不会孤单”有点关系。
只是,我总觉得这听起来有点毛骨悚然。
“一生一世一双人”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从一而终”,在遇到一个良人、面对一份好感情时,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爱情理想。“从一而终,坚持到底”,是我们面对感情时,应该拥有的“匠心”。
但是,它只能是一种自我要求,不可成为约束别人的道德工具,不可让其成为对爱情的终极要求。
2
我甚至怀疑,人们讴歌“生死相随”的爱情观,其实只是专门用来束缚女性的。
古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不行。丈夫死了以后,女人要是再嫁,那是有辱门风的。这种“双标”到了明清时期更是明显,民间也处处出现“贞节牌坊”。
所谓的“贞节牌坊”,不过是古时用来表彰一些或死了丈夫长年不改嫁,或自杀殉葬的妇女,而兴建的牌坊建筑。
这种“牌坊”,相当于是给女性戴一个精神高帽,让她心甘情愿地为男性守寡、殉情,以避免男性死后,其财产不至于流失,其儿孙不至于认别人做爹。
有时国家还会对此采取强制性措施,表彰节妇烈女,甚至将贞节观上升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嫁二夫”的伦理高度。
于是,为了换取一块皇家赏赐的牌匾、一座贞节牌坊,女性们一个个甘愿当寡妇至死,甚至甘愿与丈夫共赴黄泉。
翻看《列女传》,你会发现:某些事情当真会令你叹为观止。
有人会为了国家赏赐的牌匾而活活饿死丧夫的女儿。
有女人被非礼、轻薄,就把别人碰过的自己身上的肉统统挖掉。
一个寡妇因为被人调戏了下,竟绝食而死。
对男性,社会就没这种要求了。
他们丧偶后若是再娶,这种行为还有个很优雅的统称:续弦。
再看看现代那些殉情新闻,你会发现一个明显的特点:明明两个人相约一起去死,但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女死男活”。
这种结局,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3
我的情感经历不算特别丰富,但经历过那么几段后,我真心觉得在情感关系中追求“永远”太难了。每个人都会变,对异性的审美也在变。
就拿我自己来说,整个成长阶段,我喜欢的男生类型都不大一样。
有的阶段,我只喜欢帅的,对方人品如何,看不大到;
有的阶段,只喜欢坏的,对方帅不帅、有没有钱无所谓;
有的阶段,我甚至只喜欢兵哥哥,从事其他职业的异性在我眼里都是庸人、俗人;
有的阶段,我只想做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有的阶段,我只喜欢比自己强的;
有的阶段,我只喜欢有趣的……
三年前我觉得帅呆了、酷毙了、让我很花痴的人,三年后我可能觉得自己当初真是眼瞎。也就是说,我们都没法确保自己会不会变口味,遑论别人?
想明白了人就是一种善变的动物,人生唯一不变的就是无常,哪还会追求什么永远?追求什么“生死相随”?
两个人谈场恋爱、结场婚,不都只是彼此陪伴着走一程么?大家开心就在一起,不开心就散开,何必要“山无棱,天地和,乃敢与君绝”?
听着怪吓人的。
以前看梅艳芳和张国荣主演的电影《胭脂扣》,总觉得十二少是个懦夫,不敢和“如花”一起殉情,可现在再看,却觉得“十二少”才是正常人。
▲感觉如花这个人的性格蛮恐怖的,太偏执了。
十二少是有家有父母有未婚妻的人,他拥有亲情和富足的生活,爱情只是生命里一部分,而如花呢,却把爱情当成了全部。十二少贪生,没有随如花殉情而去,算是错吗?
看如花对十二少充满了掌控欲,希望他能和自己一起共赴黄泉。如果我们说十二少贪生怕死是错,那么如花对情爱、对生死相随的贪恋,是不是也是错?
姜文在电影《一步之遥》里,说过一句经典的台词:“找一个心爱的人,不是为了和他一起死,而是为了和他一起好好活。”
这才是比较健康的爱情观嘛。
▲当年小李子的颜值,真是让人想舔屏啊
倘若有一方马上要死了,怎么办?那我更推崇的,是电影《坦泰尼克号》里那样的价值观:调情的时候,我们可以说“You jump!I jump!”但如果一方死了,另外一方也要带着对方给过的爱好好活着,因为真正的爱,往往希望对方好好过着,并且比现在过得更好。
这是一种多么健康的婚恋观!因为爱情重要,但生命……也很重要啊。
如果你爱你的孩子,你遇到生命危险时,会希望孩子跟着你一起死么?
不会。
大多数人会拼死把孩子推向“生”的高地。
为什么到了爱情关系中,就有人想追求“要死一起死”了呢?Ta们还真不一定是真爱对方,而只是为了成全自己的某种“爱情理想”。这种人,多多少少是有点表演型人格的。
真正的爱情不是占有和绑定,不是把对方也变成自己追求理想的“道具”,而是想对方过得更好。
爱情只是人生中一小部分,是有必要尝试和经历的东西,但它不该被“至上”,不该成为你的阳光、空气和水。
你不是鱼儿,爱情也不是水,它只是一份餐后的甜点。有它,内心愉悦;无它,有点缺憾,但不至于为它要死要活。
年轻时候,我们都是恋爱大过天,但是,荷尔蒙退却后,青春激情消逝后,我们逐渐会明白:爱情只是生活这个多面体的一个面,它是为了丰富我们生活而来的,而生活,除了爱情之外,还有很多有意思的“面”。
真正的爱,不需要以生命为代价来证明。
爱情诚可贵,但生命价更高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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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碎碎念念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我还写过另外一篇《翁美玲、林黛为情自杀:人生除了爱情还有承担》。
为了爱情玩命,真的不值得。除非你是见义勇为去救对方,那这种爱情确实可歌可泣,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性的光辉。
若只是因为别人走了你就想不开,就要玩自己的命或是玩别人的命,或者干脆相约殉情......那你自己一个人玩吧,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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