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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城市有没有一盏灯会为你亮着?

2016-01-26 晏凌羊 晏凌羊

(这是2013年8月写的一篇文章,那会儿我刚离婚,看得出来还很悲伤。如今的我早就不是这个心态,但今天还是贴出来,给正有这种心境的人看。)



单身那些年,有时候出差或旅行,飞机降落白云机场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可机翼下面依然是万家灯火,一片辉煌。从机场折腾着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一两点了,拖着行李上楼,掏出钥匙半天不敢打开门,因为我知道,家里漆黑一片,尚保留着我匆匆离去时的凌乱,大半夜的看到这番情境心里肯定会很失落,会莫名其妙地很想哭。


没有谁会同情你,在这个城市里,大家都一样。


那会儿,我还没有买房子,租住在中山大道一个单身公寓里。同住那栋楼里的,还有几个老朋友。老马是结了婚有了女儿的,可老婆孩子在遥远的江西老家。老李是我的同事,三十好几了,依然单身,我们给他介绍女朋友可总是阴差阳错成不了。老邓有个女朋友,但是她在中山。我刚失恋,失魂落魄地过了好久。毛毛年纪是最小的,85后,人长得白皙、高挑、漂亮,处处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那会儿的我们,有大把的时间。有时候,老邓会买几个西瓜和几包瓜子,把我们几个叫上去,大家边吃西瓜、嗑瓜子边聊天。我和毛毛虽然是女的,但混熟了以后,甚至会在几个男士面前毫不避讳地谈大姨妈来没来的话题,久而久之,他们也不把我们俩当女人看待了。


见了面,我们互相拍肩:嘿,兄弟,你这是要去哪儿。


我们几个经常聚一起,到楼下一家湘菜馆吃饭。


有一回,为了欢迎从外地到广州来出差的老陈,我们几个吃完饭,有人提议说,去K歌吧。那会儿我们都没有车,一干人马浩浩荡荡打了个车就直奔钱柜。大家开始边k歌边喝酒,我也喝了一些。


老陈喝醉了,喝醉了的他跟换了个人似的,开始对我和毛毛上下其手。


我问老马,醉酒的人是不是不记得前一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老马说,就我自己的经历说,第二天是记不起来的。


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


然后,在老陈再次把手伸向我的腰的时候,我顺势用拇指和食指拧住他胳膊上一团肉,狠狠地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老陈吃痛,放开手,我端起桌子上的酒杯,敬他一杯,很诚恳地跟他说:不好意思哦,我不是故意的。你要对你老婆好一点噢。


毛毛看了,在一边笑得快喘不过气来。她抓起麦克风,开始边跳边唱:ba la ba la ba la bon,ba la ba la bala bon……


毛毛知道我的为人。单身那些年,也曾有妇之夫勾搭过我,但不知怎的,只要感觉对方动了这种心思,我立马就觉得他整个人都变得猥琐了起来,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真想替你老婆收拾你。


平时一直不爱说话的老李,那天也喝醉了。好一会儿,我没见着他人。去上厕所的时候,我看他正抱着马桶吐。我问:老李,你没事儿吧?老李忽然呜呜呜哭起来,像个无助的孩子。他说:呜呜呜,好辛苦,我想成个家。呜呜呜,太辛苦,太辛苦了。说完,他又开始抱着马桶吐,跟我说,我喝多了,哎,我真喝多了。


老李的感受我明白的。那年圣诞节,单位跟那会儿合作开发一个项目的印度一家公司举办了一场员工联谊活动,邀请所有的单身员工参加。我和老李屁颠颠去了,员工自导自演的节目很无厘头,老李坐在我旁边,笑到肚子疼。散场之后,我们一起走回家,老李忽然看着这城市的万家灯火说:这些灯,没有一盏是为我亮着的。


老邓是个典型的居家男人,那天也喝醉了,他喝醉的表现就是神经质一样给每个人拿水果,恨不能亲自喂到你嘴边来。他不唱歌,就听。中间接了个电话,应该是女朋友打来的,接完电话以后,喃喃地跟我说:我也不想两地分居的啊。老马听了,上来抱住他的肩膀,他一字一顿地说:兄弟,你要知道,人生是很艰难的。


老马那会儿还没在广州买房子,老婆孩子每隔几个月从老家过来看他一回。他老婆当时一直想在广州找工作,但都没找到合适的。周末,他陪老婆去面试,就把他女儿寄在我这里半天。他女儿很乖巧也很臭美,我打开电视陪她看《喜洋洋和灰太郎》。节目放完了就应她要求给她化妆,并在眉心给她点一个红点。他老婆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又带着女儿回了老家。老马休假的时间从不去旅游,而是都回老家看老婆孩子。有一回,有客户送了我一个大毛熊,我转赠给他女儿,结果他一个大男人居然一路把那个大熊抱上了回家的火车。


毛毛唱到后来也累了,她后来也喝了好多酒,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


那会儿她有个异地的男朋友,她准备把在广州的工作辞了,去男友所在的城市做他的新娘。岂料对方把别的女人的肚子都搞大了,准备要结婚。


这还不是高潮。


高潮是,那男的,在请柬都发出去以后后悔了,逃婚了。他给待嫁的新娘赔了一笔钱,要她把孩子打掉。


更高潮的是,他连夜打飞的,捧着一大束玫瑰跑到毛毛家门口跪着,跟她说:对不起,我这辈子只想娶你。


毛毛红着眼睛,歇斯底里地吼:你大爷的,你给我滚!


那束玫瑰花,第二天躺在了那个公寓的垃圾桶里。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想起几年前的这一段往事。


往事支离破碎,我所能回忆起的,也无非是些片断,但那一晚大家的醉态,却是记忆犹新,而我,是唯一一个没喝醉的。不是不想,而是我天生讨厌酒精的味道,不愿醉,醉不了。


觉察出时间过得快,就真的快起来了。那之后,我们各自买了房子,搬离了那栋单身公寓。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每个人都忙得跟陀螺一样,根本抽不出时间聚一聚、聊一聊。


老陈果不其然出了轨,家里一度闹得鸡飞狗跳,但他的老婆选择了“打碎牙齿和血吞”,因为她没有工作,老陈是她的饭碗。平静下来以后,日子也就那么过了吧,但我不确定老陈是不是真的感到幸福。


老马的老婆孩子终于来了广州,一家三口终于团聚,老马再也不用在大年夜扛上行李包跟打战一样去赶春运的火车。讲起过往,老马说:还是很遗憾,女儿成长最关键的几年,我缺席了。对她们,我心里是有愧疚的。


老李在三十六岁的时候结了婚,那姑娘形象气质很好,条件也不错,三十七岁,他喜当爹,忙得脚不点地。我理解的,老李年轻的那些年,经历了太多的“过尽千帆皆不是”,所以现在会如此珍惜他的家庭。有一回,我在路上遇着他,看到他手里护着一盒糕点。他提前跟我解释说:你别笑我哦。老婆怀孕了,爱吃这个。


老邓和女友结了婚,生了个儿子。他跟我说,你知道我在家里地位多低吗?除了钱,什么都得管。说完,他哈哈大笑,透着股憨劲儿。他买了一辆车,每天从广州开回中山。我问他,累吗?他说,当然啊,可有什么办法呢。他说“可有什么办法呢”的时候,我看到的,不是无奈,而是一个男人用行动表达的“我愿意”。


毛毛离开了广州,可运气似乎一直都不好,一直没能正儿八经地谈一场恋爱。有一天,她在微信上给我发了一条消息:你说爱情是不是有限的,用了一点就会少一点?我说,激情是这样的吧,但爱么,可能是,可能不是。我说,你别问我,我不知道。


我呢,2011年结婚,2012年生子,2013年离婚。每一年,我都出了事儿,而且是大事。离婚后的某个下午,我一个人去看了一场电影,那些从我眼眶里肆意流出的眼泪,不为任何剧中人的任何事。我只是伤怀,伤怀我和毛毛。我们不过只是想好好爱一个人,只不过想简单地和一个人执子之手,只不过希望这城市有那么一盏灯会为我亮着,真的就有这么难么。


为什么以前的以前,老师说念好书就可以。为什么以前的以前,父母说身体好就可以。后来的后来,你才发现,为什么没有人和你说,要好好爱。后来的后来,你才发现,能够好好爱的人那么少,能够一直坚定地陪对方风风雨雨的人那么少,而你的真情,总被负心所伤。


我跟毛毛说,好男人还是存在的,譬如老马,譬如老李,譬如老邓。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我们一定能遇到。我说,爱情不是一碗做好了等着你去喝的汤,而是需要两个人一起慢慢熬制的。在这过程中,有些人可能会往你苦心孤诣熬制的这碗汤里撒一泡尿。人生就是这样,你愿意拿生命去珍惜的宝贝,在别人眼里只是草芥。那我们能怎么办,还不得擦干眼泪继续前行?爱情不是生命中的主角,生活才是。


我一直在强调,女人更应该多走些路多见些世面,不然你的眼光和心胸就不可能放远又放开,这也必然会影响你在事业和情感上的诸多选择。那些滔滔不绝的抱怨,其实大多是因为自己的庸碌无为鼠目寸光,所以,如今,我真没有任何的怨与恨。好的一家人,就跟唐僧师徒四人一样,自始至终,他们的目标一致:去取经。几个人吵也好,闹也罢,都没有想去从其他人那里寻求什么慰藉,最后两个人终于一起取到了真经,还成了佛。他们不是从来都不出问题,而是自始至终保持良性的互动。只可惜这时代每个人都太浮躁了,人人去追求短的快乐,少有人去追求长的幸福,因为快乐得来容易,而幸福需要跋涉更多。


如果爱那么容易,如果爱那么随手可拾,不会从那么那么久之前就有人写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期许。一碗好汤,总是要慢火熬制的。人生很长,咱不急,慢慢来。


我跟毛毛说,好姑娘永垂不朽。这城市闪烁着万家灯火,总会有那么一盏,是会为你亮起来的。毛毛说,是,实在不行咱可以让星星点灯啊。然后,她无厘头地唱起郑智化的《星星点灯》。我感慨,这么多年过去,我们都变了,但也一点没变。变与不变都没那么重要,都没变成自己都鄙视的样子就好。


人生鄙陋,我们得指望变得更好的自己活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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