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肋骨

2016-02-11 晏凌羊 晏凌羊

 

7岁那年,我终于有了一条裙子,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条裙子,虽然来得晚了些。但是据说人见人夸,身边的人都没有想到有了那条裙子的点缀,我可以这样的漂亮。可惜由于年代久远,留在记忆里的都是些模模糊糊的碎片,已经无法连缀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但是,有一个片断挥之不去,那还是在我7岁那年,那条裙子壮烈殉职——我被邻居的恶狗咬了,裙子也被咬破。邻居用米饭和猪肋骨擦拭我的伤口,然后把这些东西给狗吃了。据说,吃了这样的饭它就不会再咬我了,而猪肋骨则可以保我吉利。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小的少年天天长大。

17岁那年,我上大学了,那时候我当然已经知道了《圣经》中说的亚当和夏娃,并一直对女人是由男人的肋骨做的这个论调表示不屑,认为那是对女人地位的贬斥。直到我结识了一个教授,它在乱哄哄的课堂上说:“这是对《圣经》的误会,其实它只是想告诉人们,女人是男人的骨中骨,肉中肉。”

这话说得我肝儿颤。科学已经帮助我破除肋骨能带来吉利的迷信,同时也早就告诉了我男人女人和肋骨的事情都是子虚乌有,但是我心里还是隐隐约约地希望:要是真的,我是哪个人的肋骨做的呢?嘿嘿!

世界上有了我之后的第21个年头,我觉得我是差不多找到做成我这个肋骨的人了。

我们绝对不是一见钟情,因为在大学的校园里,我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两年,他没有觉得我和一般的女孩子有什么区别。据说,他第一次评价我时就说我很害羞。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认为害羞是对我的好的评价,甚至想到徐志摩“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这样的诗句,想起戴望舒诗歌里那个丁香花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后来,接触久了才知道,他所说的害羞更多的时候指的是扭捏甚至是做作。我弄明白以后,在想象中打了他一顿,打得他遍体鳞伤血流成河、脸色发青、眼神发直目光呆滞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但是由于我一贯的善良,这一个计划胎死腹中。但也算是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从此作罢。

我们的故事其实从一开始就结束了,根本没有太精彩的跌宕起伏的剧情,因为就业压力像黑压压的云一样笼罩过来了。开始找工作以后,我们结成了战友般深厚的感情。我们住过条件恶劣的城中村,天天吃兰州拉面填饱肚子,在招聘会上被挤得东倒西歪,也曾因为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抱头痛哭,甚至曾经因为缺钱在火车站过夜……

再后来参加工作,我们分居在两个城市的两个很偏僻的小镇。生活似乎自然而然地就转到了大多数人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路上,我们各自上班下班,一周见一次面,见面了买菜做饭逛街然后分别,期待下一周的会面……我想,我找到了做成我这个肋骨的人以后,日子应该是这样的了吧。

不过,那个叫我“肋骨”的人在我生命中出现以后状况有了些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我很容易被感动。记得有一次,我从我工作的那个小镇返回单身宿舍,一个人坐在又破又旧的公车里面,车窗外面的霓虹灯很亮,我在窗内的脸却很黯淡。这条路我已经走了无数次,却总是觉得怎么也没有终点似的。

好不容易下了车,我看见了他熟悉的脸,呆呆地看他接过我手里的所有的包,看着他把包集中到左手,再空出右手来牵我的手。我机械地和他走了好远,其实一路情不自禁地鼻子有些发酸,好像这一周的辛苦辛酸只是为了这一刻的幸福。

那一阵子,无论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只要他在,他都会去接送我。我们手牵手穿过拥挤的人群,那场景总是很容易想起张楚的一句歌词:“面对我前面的人群,我得穿过而且潇洒;你在旁边看着,很假”。

他也会给我打电话,每天一个。有时候,我们一聊 49 30895 49 15232 0 0 4580 0 0:00:06 0:00:03 0:00:03 4579聊上两三个小时,也不知道具体聊了啥,只记得那会儿三毛钱一分钟的长途电话费花得我们都很心疼。

有一回,我们一起去逛超市,走到了男鞋区。我看着他一双鞋(也就是几个月前我们花29块钱买的鞋)已经破了,就有些迟疑又坚定地对他说:“要不买一双吧!”他拉开我,说:“等天再冷些再买吧”。他拉着我走开男鞋区,我们走过牙膏货架区,不约而同地把手伸向一只九毛钱的牙膏,相视而笑。

我开始努力地找工作,想把工作换到他所在的城镇去,却总没有找到很合适的。我去参加笔试、面试的时候,他总是一路陪着我。我在考场里,他守在考场外,见我出来就递给水和我最爱吃的鸡肉卷。我们坐在马路牙子上晒着太阳,幻想着以后在一个城市里的生活。

后来,我终于调动到了他所在的城市,虽然距离不近,还是周末才能见面,但我已经很知足。我摸着他的脸说:“我们这就叫做一起吃苦的幸福了吧”。他点点头,我们相拥而泣。眼泪流到一起的时候,我觉得有点幸福。

再之后,我们各自都涨了工资,助学贷款也还差不多了,经济上不再那么捉襟见肘。他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过得有些腻歪,而我开始觉得在这个城市没什么归属感。当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走入婚姻殿堂以后,我也开始有些急了,迫切想在这个城市成一个家,想早点生一个孩子,然后,守着老公、孩子安分过日子。

果不其然,我们就在这一点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我认为我们应该早点结婚然后一起买房供楼,而他认为他还没到想结婚的年龄,不想自己的人生过早被家庭绑架——当然,这只是导火线。

在一起不需要理由,但分手却各有各的借口。最后,我们分道扬镳。接下来是长达三年的分分合合,挽留犯贱,日子过得一地鸡毛。以至于日后再回想起那些虚掷的光阴,都暗自感到后悔。我只能安慰自己:谁的青春不荒唐?谁初次上路不慌张?

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内心的强大、自信、从容、淡然不及现在的十分之一,爱情观也很有问题。当时的我,外强中干、色厉内荏,觉得恋爱大过天,可内心却存有很多的惶恐,害怕重新开始,害怕重新进入动荡,害怕重新寻找。

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我非要把自己当成对方的肋骨,那么在心理上从属和依赖于对方是必然的,这样,两个人的世界必定都会乱套,再刻骨的情感也必将一朝沦丧。

多年后,再回望往事,倒也能原谅了自己的小女孩心性。我觉得谁都没有做错,那些曾有过的自卑、弱小、焦虑、惶恐、犯贱等等也只是成长路上的必经之路。没和某个人走到最后绝对不能算是悲剧,它只是一种选择。

多年以后,你甚至还能平静地回忆某个人,回忆某段时光,觉得过去曾走过的和眼前正拥有,一切都是命运最好的安排。

回头想去,一段感情中真正动人且能被你记住的,往往不是一个百转千回的故事,不是刻骨铭心、撕心裂肺的伤害,而只是一个个微小的令人感动的细节。就像是在黑暗的停电的楼梯里,他牵着你的手,一步一步往下走。你看不到他的表情,但能感觉到他的热度从掌心传来,令你此生难忘。

然后你和他走出楼道,见到了阳光。你与他在同一时间,彼此松开了手。你们曾共同度过最萧索的寒冬,并肩走过最黑的暗道,携手共同抵抗过洪流的来袭,但是,如今,寒冬过去,暗道也走完了,洪水不再来袭。你们看到前方的路上春暖花开,河岸上阳光正好,也看到了对方眼里的迟疑与厌倦,何不如心照不宣地道别,各自奔向更美好的未来。

你知道有事情只能到此为止了,也知道有事情到此刻已有了定论。此后的一生,无论漫长或短暂,不管寒风与雨雪,你们且放开手,各自生活。

这样的结局,可以苍凉到近乎皆大欢喜。

人生总是这样,曾经你难以割舍的,真割舍起来也就那么回事;你认为难以适应和胜任的,适应下来也不过如此。我们还要重新升腾起力量,尽自己所能去暖热身边的人。

即便得到了暂时的安稳,你也知道那只是刹那,也难免会惴惴地望向前方,不知道还有什么动荡要来,还有什么命运需要倾尽全力去迎接。

你甚至都已经不再热衷于玩找寻别人的游戏了,而都只是停下来找寻自己,然后,从容地、稳稳地走在了萧瑟的秋风里。

(今天把几年前写的文章拿出来改写了一下,权当练笔。最近我有在搜集各类婚恋故事,愿意被写下来的朋友请与我联系并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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