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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伊甸园:日本的儿童色情立法之路

2017-09-21 偶像是永远的幻影 VICE

作者:小水 

近来一些社会热点事件引起了大众对儿童色情问题的关注,也反映出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存在一定缺失。如何才能既保证儿童的纯真世界不被成人玷污,又避免成年人被迫过一种儿童标准的幼稚生活,日本针对儿童色情的立法之路,或许能给我们一个参考。 

曾经,你能在书店里轻易买到少女裸体写真集:

1970年代的日本,未成年少女的裸体写真集放在书店里贩卖是很平常的事。少女裸体写真并不一定是色情读物,这一当年的常识现在看来却有些不可思议。

日本历史上第一本国产少女裸体写真集,一般认为是摄影家 —— 剑持加津夫拍摄的《Nymphet 12岁的神话》。“Nymphet” 原意指希腊神话中出没于山水之间的小仙女,不过这个词真正为人所熟知还是因为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书中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用 “Nymphet” 来指代9到14岁的美丽少女。为写真集担任模特的是名画家 —— 梅原龙三郎的孙女 —— 梅原多绘,她当时年仅12岁,正是 “Nymphet” 的年纪(亦有说法称少女并非梅原龙三郎的亲孙女,只是当时的宣传策略)。

剑持加津夫的初衷很实在,就是想拍一本前所未有的、未成年少女的裸体写真集。他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是受到当时性解放思潮的影响 —— 剑持本人是一名青少年性教育问题的专家,他或许想通过展现少女的纯洁身姿,为裸体洗去污名。考虑到时代背景,剑持的这一尝试倒也不难理解。写真集在梅原龙三郎位于轻井泽的别墅拍摄,全书基本采用黑白摄影,全裸的少女在自然风光中嬉戏,给人以纯朴优美之感。梅原多绘体型瘦小,既有儿童的天真烂漫,偶尔又会展露出少女般的愁绪,作为模特来说很有魅力。为了寻找愿意当裸体模特的少女,剑持据说是费了不少功夫,最大的难关是征得孩子双亲的同意 —— 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母亲能够理解,父亲也绝不答应。梅原多绘是唯一得到父母双方应允的,不知这份宽容是否和家庭的艺术氛围有关呢?

日本少女裸体写真的开山之作,图片来源

《Nymphet 12岁的神话》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再版时甚至请到女演员高峰秀子为写真集配文,同时也催生了许多类似的少女裸体写真集。例如小川胜久为星阳子拍摄的《初恋·十六岁》、大山谦一郎以11岁少女 —— 大上亚津佐为模特拍摄的《光中的少女》、泽渡朔充满梦幻气息的不朽名作《少女爱丽丝》(模特是8岁的金发美少女萨曼莎)、女摄影家清冈纯子偏重自然主义风格的《圣少女》等。这些早期少女裸体写真的共通点是艺术性强、不以性挑逗为目的,读者有男有女,不但和今日的儿童色情制品相去甚远,本质上来说反而是对成人世界色情文化泛滥的一种抵抗。举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每日新闻》报纸曾刊出大上亚津佐的裸体写真,配以文字:“她才11岁。我们要怎么养大她呢,在这个满是性性性的世界里。” 此处,少女赤裸的身体,似乎成了一种对成人污秽视线的无言控诉。

遗憾的是,随着70年代末萝莉控热潮兴起,少女裸体写真逐渐变味,越来越多的书商投入到了这块新兴市场的争夺战中。整个80年代,日本出版了100部以上的少女裸体写真集,这些写真集良莠不齐,部分明显有迎合恋童癖的倾向,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声讨,警方随后禁止写真中再出现少女性器。

尽管少女裸体写真诞生之初抱着净化人心的良好愿景,但就其结果来看无异于将清水滴入墨汁之中,正面意义早已被稀释殆尽。尤其是当 “萝莉控” 通过动漫等形式成为流行文化广为传播后,一方面 “萝莉控” 这一略带戏谑的温和措辞模糊了性犯罪本身的残酷,并赋予了恋童心理某种美学上的合法性,另一方面这一文化与实际上的恋童犯罪行为反复黏连,最终使得人们无法再用纯真之眼看待儿童的裸体了。对 “儿童之性” 的复杂情感超越了性别、性癖,成为一种普遍罪感根植于新一代人的潜意识之中。

80年代儿童裸模的代表 —— 花咲まゆ

关于儿童色情标准的大讨论:

儿童色情问题屡禁不止,具有针对性的相关法律却迟迟不见出台,其间甚至发生了震惊全国的 “宫崎勤事件”,有4名4~7岁的幼女在事件中惨遭虐杀,虽然并无证据表明犯罪者有恋童癖,但仍然引起了大众对儿童性犯罪的普遍恐慌。然而,最终推动立法的决定性力量既不是恶性犯罪,也不是国内舆论,而是来自国际社会的批判。

1996年,“第一届反对儿童商业性榨取世界会议” 在斯德哥尔摩举行,122个国家的政府代表汇聚一堂。会上有代表指出欧洲流通的儿童色情制品有八成来自日本,“日本制造” 突然以一种最难堪的方式扬名海外了。深感丢脸的日本政府痛定思痛,终于在三年后颁布了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 —— “关于儿童买春、儿童色情制品等相关行为的规制及处罚,及儿童保护等相关法律”,简称 “儿童色情法”。

为了制定这部法律,过去许多处于灰色地带的、人们羞于讨论的内容,都被议员们摆到台面上来辨了又辨、辩了又辩。光是有关 “什么是儿童色情”,就可以提出数不清的问题:

“成年人穿水手服拍 A片 算违法吗?”

“二次元的儿童色情漫画、游戏禁不禁?”

“存自己小孩的裸照也是犯罪?”

“具有艺术性的少女裸体写真呢?”

“小男孩的情况要分开考虑吗?”

“只要出现儿童裸体镜头的电影就算作儿童色情影片?”

“未成年穿泳装拍摄的照片、视频算色情制品吗?”

“如果以观看方是否产生性兴奋来判定的话,那有些变态看到电视上奥运会未成年游泳选手都会兴奋啊,难道连游泳比赛都要禁掉?”

……

看上去像小学生、实际年龄20+的合法萝莉 —— 长泽茉莉奈,之所以会出现合法萝莉这个词,当然是因为真萝莉变成非法了,图片来源

对于闻恋童癖色变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以上这些通通禁掉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反正是为了小孩好嘛。不过,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未必能达到想象中一劳永逸的效果。即便是在法学界高层,对待儿童色情也有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是将儿童色情制品的消费者视为潜在的性犯罪者,并认为普通人也可能在看过儿童色情制品后被诱发犯罪冲动,主张从严管制;另一种则认为过于严格的管制(比如禁掉漫画、游戏等)将使得恋童癖者的欲望无法通过合法渠道发泄,反而增加恶性犯罪。

除了上述担忧外,还有一项重要原则让二次元中的儿童色情创作得以幸存,那就是 —— “表现的自由(中文语境中一般称为 ‘言论自由’)”。无论是漫画、动画还是游戏,归根结底都仅仅是虚构的 “图画” 而已,和给儿童拍裸照、猥亵儿童不同,在画画过程中并没有实际的儿童受到侵害。如果一张画也可以让人获罪的话,势必将引起创作者的恐慌,当萌文化变得名存实亡,日本这个二次元大国的经济也不可能不受影响。此外,对创作物的查禁也会让人联想起日本军国主义时代的审查制度,因此许多党派在这一点上都表现得尤其慎重。

最终,“儿童色情法” 法规定,禁止出版或在网上发布未满18岁的儿童裸像,偷拍或制造儿童色情制品视为犯罪,二次元创作物除外。泰国出生的西村理香是90年代著名的少女裸模,“儿童色情法” 实施的前一天晚上,许多人为了购买她的写真作品在书店门口排起了长龙……掐指算来,从第一本少女裸体写真出版,到正式作为儿童色情制品被禁,日本用了整整三十年的时间。

2005年,国立国会图书馆的藏书《清冈纯子写真集 Best Selection!》被认定为儿童色情制品,不再提供借阅,少女裸体写真的时代彻底落下帷幕。下一个争论焦点是,单纯持有儿童色情制品应不应算作违法。如果单纯持有也算违法的话,就意味着很多过去买过少女裸体写真集的人要开始清理收藏了。

在讨论中,民主党议员枝野幸男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Santa Fe》也要扔掉吗?”

历史销量最高的写真集《Santa Fe》,图片来源

《Santa Fe》是日本国民级女演员 —— 宫泽理惠于1991年出版的一本全裸写真集,由最会拍妹子的摄影大师 —— 筱山纪信拍摄。写真集狂卖155万本,平均每一百个日本人就有一个买过《Santa Fe》。据筱山纪信说,拍这本写真时宫泽理惠刚满18岁,但也有报道称其实宫泽拍摄时离18岁还差两个月,按法律规定仍属未成年人。这种被拍者年龄模糊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其实相当常见,更不用说筱山纪信是有给未成年少女拍裸体写真的 “前科” 的。

面对这一问题,自由民主党议员 —— 叶梨康弘轻描淡写地回答道:“既然搞不清楚是不是儿童色情制品,保险起见大家还是扔掉好了。” 不料这番话引起了轩然大波。如果家里有《Santa Fe》也要被定罪的话,日本岂不是要凭空多出150多万犯罪者,再说日本历史上卖得最好的写真集居然是违法的儿童色情读物,这似乎也太荒唐了。最后叶梨议员不得不出来解释,说自己并没有看过这本写真集,是报导出了偏差……与此同时《Santa Fe》在网络拍卖上的价格一夜之间翻了三倍。

经过拉锯战般的反复争论后,2014年 “儿童色情法” 正式将单纯持有儿童色情制品也纳入处罚范围中,并给民众一年的时间把该扔的扔掉。即便如此,《Santa Fe》该不该扔掉,依然是个谜团。

挥之不去的欲望:

从心理学上来说,否定式的命令将引起人的思维混乱。例如,当你对一个人说 “不要想独轮车”,听者心中只会下意识地浮现出独轮车的形象。同理,当你对一个无知者说 “绝不要用色情的眼光来看待儿童”,会发生什么呢?无疑是,这个人将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还可以用色情的眼光来看待儿童。这是不是意味着,对恋童癖的声讨反而会成为某种 “科普”,为一些蒙昧者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这里就不得不重申另一个重要事实,即恋童心理绝不仅仅是一种后天习得的文化产物,这种特殊的欲望总是存在于一小部分人心中,不仅违背社会的期望,甚至也常常是违背恋童者本身的道德情感、让恋童者本身感到痛苦和矛盾的。若将这种欲望掩盖在无知的黑暗之中,不但会让一部分善良的人独自痛苦、无从寻求帮助,更等于是为心存恶念者大开方便之门。

日本18禁萝莉控漫画杂志《Comic Lo》曾经刊登过这样一则 “广告”:“春天的智力问答:盛开的樱花会变成落樱,小孩子长大了会变成大人。那么萝莉控到底会变成什么呢?”随后杂志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回答 ‘犯罪者’ 的人品位零分,编辑部推荐的回答是 ‘什么也不会变成’ ”。恋童癖不会消失,但是他们可以选择 “什么也不成为”,这似乎是社会与这种特殊欲望和平共存的唯一答案。

在儿童色情问题上,“有没有实际的儿童受到伤害” 似乎是目前人们在安全和自由之间找到的一条相对公允的准绳,但事实上,如何判定这一点,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复杂。比方说,一些显然属于艺术范畴的少女裸体写真被当做儿童色情制品封禁(如果这还算是可以承受的代价);部分儿童裸模,明明不是出于色情目的参与拍摄的,也被贴上了儿童色情受害者的标签,并且长期受到舆论的二次伤害。与此同时,某些人利用儿童的无知为其拍摄明显带有性挑逗色彩的照片,却可以通过一些打擦边球的方式避过法律的制裁;小学生偶像、低龄写真明星、儿童选美活动等也似乎在助长人们消费 “儿童美色”。

穿泳装走 T 台的小学生模特 —— 仲村星虹,图片来源

整治儿童色情,关键在于直面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不断在安全和自由之间寻找更加合理的平衡点,而非以纯洁之名拒绝讨论,或试图用粗暴的手段来草草摆脱这一阴暗欲望对我们的深刻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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