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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超标排放,将处以5-10万元罚款

京环君 京环之声 2021-04-28

“你这台机械排放烟度值为1.2m-1,超过了限值0.5m-1的要求,属于在低排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



在大兴区一处在建施工工地,执法人员蹲在一台装载机旁,手持不透光烟度仪,检查尾气排放情况。检查结果显示,这台装载机超过了低排区限值要求,被大兴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施工单位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收到了一张50000元的罚单。


今年以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深化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继续扩大低排放区范围,全面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截至6月底,全市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8259台次,立案处罚543台次,处罚金额612.5万元。其中,超标立案处罚221台次,处罚金额110.5万元;低排区立案处罚82台次,处罚金额382万元;未编码登记立案处罚240台次,处罚金额120万元。

低排放区范围逐步扩大


2019年8月1日起,北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自2020年1月1日起,低排放区范围进一步扩大,海淀、丰台、大兴、房山全境,及门头沟、顺义、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延庆部分行政区域实施低排区政策。


在低排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者要保证机械排放符合更严格的标准限值,即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要求,功率≥37KW的,光吸收系数为0.5m-1;功率<37KW的,光吸收系数为0.8m-1。不符合低排区要求的,将处以5万至10万元的罚款。


多部门联合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


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协调住建、水务、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监管机制和通报制度,统计发放各主管部门提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台帐,构建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各区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作用,联合辖区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摸清各辖区施工工地情况、机械使用台数等信息,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同时,对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防控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落实“管行业必管环保”的要求。


推进编码登记制度


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大多是在建筑施工某个环节使用,多为短期租赁,具有流动性强、工作场所不固定、使用时间无规律可循等特点,加之无有效识别区分标识,给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带来一定困难。


2019年9月,北京市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工作,督导各区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制度,对符合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二维码身份标识,实现“一机一码”。今年4月,《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发布,进一步规范了登记范围、流程、方式和相关法律责任。5月1日,《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对使用未经编码登记或者未如实登记信息的机械使用人处以5千元罚款。

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人可以通过线下窗口或者线上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两种方式办理编码登记。



编辑:张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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