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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你创业,“贷”你赢未来

烟台青年 2020-09-20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青年建功新旧动能转换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创新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助力服务全市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大局,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契机,帮助青年降低创业成本,突破创业资金瓶颈,烟台团市委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青年创业基准利率贷款工作(以下简称“鲁青基准贷”),缓解青年创业资金困境。


据悉,

全市共争取到5600万元的贷款额度,

咱大烟台的有志青年们快快看过来,

让我们一起了解下“鲁青基准贷”吧!

      实施说明      

“鲁青基准贷”工作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协调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4家金融机构,每年共提供6亿元基准利率信贷资金支持。


       贷款条件       

1. “鲁青基准贷”贷款主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45岁以下的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

2. 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是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企业。

3. 申请贷款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青年创办“四新”企业及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青年创业大赛获奖选手、青年退役军人、村级“好青年”等青年群体创办企业优先发放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要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额度为30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为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30%)。


      工作流程     


1.放款额度分配







2.申请和初审



3.考察和确定







4.银行放款



5.建立台账





   职责说明    

1. 团省委负责“鲁青基准贷”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汇总各市工作开展进度并及时汇总全省“鲁青基准贷”开展情况。

2. 人民银行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分行(联社)负责做好各市分支机构“鲁青基准贷”额度的指导发放,定期调度各市级分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计划完成“鲁青基准贷”年度任务。

3. 各市团委负责贷款企业的推荐,与相关银行各市分支机构共同进行现场考察,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报送团省委。

4. 相关银行各市分支机构要根据团市委推荐项目名单,做好贷款企业的资料审核、实地考察、贷款发放、风险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贷款发放额度指标计划。



       申请方式       

请有贷款意向的创业青年们请及时与烟台团市委或相关银行联系,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照要求填写“鲁青基准贷”申请表,并报送至团市委。


       联系电话       

烟台团市委:0535-6269949

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0535-6601237

建设银行烟台分行:0535-6603291

农业银行烟台分行:0535-6697603

邮储银行烟台分行:0535-6106857

农信社烟台办事处:0535-6860928



供稿|青发部

编辑|孙艺溧

出品|烟台青年融媒体中心


“贷”你创业,“贷”你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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