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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诚聘天下英才!| 学术资讯

2017-04-06 北大法律信息网

【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先后云集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1979年恢复法学教育,1986年恢复法学院,先后由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马俊驹教授、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肖永平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冯果教授。


  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武汉大学法学院本次招聘的对象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教授和副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二是特聘副研究员和专职博士后等学术新锐。


  历百廿沧桑,沐世纪风雨,怀自强之志,铸拓新之魂。 这里,是武汉大学。 秉学术为本,以人才为先,聚百家之长,创一流之业。 这里,是武汉大学。 居珞珈秀色,揽东湖胜景,依通衢之利,化腾飞之势。 这里,是武汉大学。 这里,正虚位以待,诚邀最优秀的你加盟!


高层次人才招聘


  法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常年招聘教授、副教授,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科背景,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本科、硕士、博士就读院校原则上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申请人应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曾发表或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主持过国家级社科项目。


  3、申请人应在法学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学术声望,在实务领域中对法学界有公认的重要影响者优先。


  二、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面议


  相关待遇按照武汉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对特别优秀的,待遇面议。


  三、申请方式


  请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个人简历一份,简历中请列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奖励等。


  学院将会对应聘人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拟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发送面试通知,通过学院评审后报学校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专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特聘副研究员招聘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学院青年教师队伍,引进和培养中青年科研人才,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武汉大学法学院特成立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现面向海内外常年招聘专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特聘副研究员,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选聘条件


  1、年龄要求


  应届毕业的博士一般不超过30周岁;往届毕业的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度放宽。


  2、毕业院校


  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二、合同聘期


  聘期为3年,其中国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聘期可适度延长,最长不超过4年。


  三、薪酬待遇


  1、年薪15至20万;


  2、世界排名前200大学或学科世界排名前100或读博期间有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博士后重点资助(资助金额为15至20万);


  3、在住房、子女教育、社保等方面同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4、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特聘副研究员工作满24个月后可申请学校固定编制教师岗位


  四、申请材料


  1、中英文求职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2、2-3篇代表作全文(含未发表论文。非英文的外文论文,需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中文摘要);


  3、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的主体内容;


  4、两封正高职专家推荐信,突出对科研能力和个人品行的介绍;


  5、未来三年研究计划、预期目标。


  五、选聘程序


  1、候选人申请;


  2、资格审查、确定意向人选;


  3、“研究院”专家委员会面试及评审;


  4、院党政联席会决定。


  联 系 人:于砚

  联系电话:027-68752839 ;027-68756607

  E-mail:fxyyy@whu.edu.cn

本号倾情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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