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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 学术会议

2017-11-13 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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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0日-11日,由《法学论坛》《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求是学刊》《学习与探索》《北京行政学院学报》《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江汉论坛》8家CSSCI来源期刊联合主办、《法学论坛》编辑部和烟台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第四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在烟台大学成功召开。来自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中南大学等37所高校的专家学者、论文作者代表以及8家会议主办刊和《东方法学》《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思想战线》《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以及法律出版社等单位负责人、编辑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北大法律信息网应邀参会,并作为嘉宾点评。


  研讨会开幕式由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主持。烟台大学副校长孙祥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学论坛》主编任伟,苏州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康敬奎编审分别代表会议承办方和主办方致辞。



  孙祥斌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本届论坛由《法学论坛》编辑部和烟台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体现了论坛发起和主办单位对烟台大学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关心和重视,并表达了对山东省法学会以及学界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长期以来对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他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对我校法学等学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多加指导,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并表示烟台大学一定竭尽全力为本次大会的顺利举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将大会办得富有成果、精彩圆满,达到预期目的。


  任伟代表山东省法学会和《法学论坛》编辑部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部署早,规模大,层次高,共收到22个省市的150余篇论文,其中既有来自高校的专家学者、青年学生,还有来自实务界和农民代表,充分体现了论坛作者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影响力,也折射了社会和公众在法治建设和法治意识方面不断提升。随后,任会长对山东省法学会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指出山东省法学会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与省内院校和法学法律界联系,认真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深入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法治建设理论和精神,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山东省法学会将进一步围绕“贴近社会实践,服务社会实践”精神,团结和引领全省法学界同仁,尤其是法学界的专家教授、学者,更好地研究新时期中国法制建设的各方面问题,山东法学会将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颁发相关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围绕新旧动能转化、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以及法制文化建设等领域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最后,任伟副会长对共同主办研讨会的其他单位在会议筹备过程中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了感谢,对烟台大学法学院会务团队的会务工作表示感谢,并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苏州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康敬奎编审作为研讨会主办方8家期刊代表致辞。他首先回顾了2014年7月,《法学论坛》《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求是学刊》《学习与探索》《北京行政学院学报》《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家期刊在苏州大学学报编辑部联合策划确立论坛选题、合作模式,并于2014年年底在苏州大学召开第一届研讨会以及分别于2015年、2016年在黑龙江大学、河南大学召开第二届和第三届研讨会的情况,指出研讨会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东方法学》《思想战线》《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已申请于下一届加入。通过三年的实践,我们这个研讨会成果斐然,受到学界、期刊界、二次文献、数据库的支持和认可,尤其受到青年才俊的青睐,论坛的选题以及“双跨界”模式和机制也受到众多期刊包括其他学科领域期刊的关注和效仿。其次,康主任围绕合作机制、审稿机制、互动机制、专题研讨及数字化平台建设分享了自己的看法,以期下一步通过与超星集团合作建设“新兴(新型)权利域出版数字化平台”使联合策划选题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能有一个实质性的突破。最后,康主任代表8家期刊对会议承办方、专家学者、与会嘉宾及合作期刊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本次研讨会涉及新兴(新型)权利基本理论问题、信息权、新型人格权、新型财产权、环境权、社会权等内容,研讨会共分为七个单元,在一天半的研讨中,有40位论文代表进行了大会发言。烟台大学前校长、法学院名誉院长郭明瑞教授、烟台大学前校长房绍坤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魏治勋教授、郑智航教授、重庆大学齐爱民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石冠彬教授、上海市法学会《东方法学》副主编吴以扬、《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主编郭叶、副主编刘馨宇、《思想战线》副主任罗刚、《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杂志社编审沈丽飞、《山东大学学报》政法编辑室主任李春明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等专家学者对与会论文发言作了精彩点评,并与作者进行了交流互动。


  会议点评秉承学术批判精神,突出表现为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各位点评人对相关入选论文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与会作者均表示收获颇丰。


  研讨会闭幕式由《法学论坛》副主编吴岩主持,烟台大学法学院房绍坤教授做大会学术总结。房绍坤教授指出,“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经过四届的召开,学术影响力持续扩大,多家CSSCI来源期刊的申请加入使其在国内学术交流中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同时,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也为我校老师与全国各知名专家、学者、编辑搭建了宝贵的交流平台,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我校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并不断提升法学院的学术影响力与科研实力。对本次研讨会的入选论文,房绍坤教授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会议论文内容涉及面广、信息量大,各位作者提出了信息权、被遗忘权、变性权、基因权等多种新型权利并发表了很多新的想法和意见。作者都有很好的问题意识,在现实中发现问题并力争学理上解决问题,有一定的说服力。同时他也指出部分论文在学术规范方面还存在不足。例如,青年学者应当特别关注有关标点符号的国家标准和中宣部关于对台宣传的一些政策。其次应当注意区分权利新兴和权利泛化的边界。自然权利如何发展成为法定权利?权利的边界在哪里?如何界定一项权利属性,是新兴权利还是既有权利,还是现有权利的延伸,或者当然解释结果?如何合理的定位权利的性质?这些都是需要并且值得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此外,会议论文本身多数存在有观点但欠缺充分论证和没有直奔主题的问题。并且,现行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解释问题值得注意,如《民法总则》中第111条是个人信息权的规定还是个人信息法益的规定。


  随后,《法学论坛》副主编吴岩代表8家会议主办单位做了总结发言,认为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研讨会自始至终座无虚席,气氛热烈。研讨会的成功主要归因于:第一,这次会议准备的比较充分,预备通知发得早,是收到论文最多的一届也是历届会议中规模最大的一届;第二,会址选的好,烟台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尤其是烟台大学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为会议的成功召开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和有力的保障;第三,各位与会专家对本次会议的支持,尤其是各位专家在各个单元都做了非常精彩、周到、富有激情的点评,对发言论文提出了比较中肯的修改意见,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同时,吴岩副主编指出,新型权利会议的运行机制得到升华,会议主办刊的负责人在10日晚间开会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达成了共识:(1)第五届会议将于2018年9月份在北京召开,由《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编辑部承办,并接纳《东方法学》《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思想战线》作为下一届会议的共同主办刊;(2)借鉴往届审稿和用稿的经验,本届审稿、用稿将更加严格,以提升会议研究成果的质量;(3)尽快启动超星新兴权利会议共同投稿审稿平台,为今后会议的成功召开做好准备。最后,吴岩副主编代表主办方向烟台大学法学院的鼎力支持表达了感谢,期待大家在明年的研讨会上再见。


  第四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

  学术研讨会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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