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主要办案数据

神木检察
2024-10-26

2023年1-12月,在神木市委、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9人,同比下降15.15%;不捕226人,同比增加13%,不捕率35.59%,同比增加6.26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969人,同比增加71.81%;不起诉394人,同比增加110.69%,不起诉率为28.91%,同比增长4.01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183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95%。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9.12%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1.67%。

起诉969人中罪名占比前五分别为:危险驾驶罪410人,占比42.31%;盗窃罪88人,占比9.08%;帮助信息网络犯罪78人,占比8.05%;诈骗罪51人,占5.26%;开设赌场罪49人,占比5.06%。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0件,同比上升66.6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9件,占监督数的96.67%,同比持平

2、纠正漏捕、漏诉。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2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9,纠正漏捕、漏诉率1.53%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04件次,同比上升54.55%,已纠正206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98%,同比上升0.98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5、刑事抗诉。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2件同比持平,抗诉率0.27%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减刑审查案件228件,向榆林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其中针对减刑活动发出10份,针对日常监管活动发出8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针对财产刑执行违法问题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针对监管活动违法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针对监外执行违法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的采纳率为100%。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4件14人办理市院交办职务犯罪案件1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4件,同比下降66.67%。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1-12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件,同比下降13.51%。法院同期采纳32件,同比下降15.79%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1-12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件,同比下降40%。法院同期采纳36件,采纳率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木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其中人格权纠纷1劳动争议1件,侵权责任纠纷1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提出数之和15件,采纳15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同比下降17.71%。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74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1-12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4件。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9件,占比64.62%公共安全领域7件,占比10.7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件,占7.69%;未成年人保护领域5件,占比7.69%;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3件,占比4.62%;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2件,占比3.08;安全生产领域1件,占比3.07%;办理其他领域2件,占3.08%。、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1-12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案件18件,2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1-12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决定起诉14件26不起诉5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8件1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8人。(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1-12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69次,合适成年人到场6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18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62次,亲职教育69次,决定不起诉后犯罪记录封存4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131,同比上升254%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7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30件,同比上升25%

七、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情况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9人,提起公诉17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9件,占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总数的64.62%,审查后制发检察建议42件。

八、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09件。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67件,占16.38%;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37件,占9.05%;公益诉讼检察类52件,占12.96%。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12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列席3次,讨论案件5件,意见采纳率100%。



撰稿:王琳 赵培

编辑:折巧芳 校对:刘慧 审核:郭鹏

往期推荐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

陕西省考公告已发布,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期待你的加入!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开展“学思践悟新思想  聚力续写新篇章”主题党日活动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神木检察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