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临海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配偶、子女、父母都能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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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时需另掏现金支付部分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也无法给家庭成员使用。
现在好消息来了,根据浙人社发[2016]62号文件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临海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下面,小编把浙人社发[2016]62号文件主要内容和大家分享一下:
个人账户的分类和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分为当年个人账户和历年个人账户
当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普通、急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费用。
历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推
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临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近亲属)可作为家庭共济对象,近亲属必须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人员。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前,需携带本人及近亲属的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到临海市社保中心待遇结算科(临海市赤城路119号)办理绑定 。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临海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指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哪些?
经商省保监局,选出39款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作为我省首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推荐产品。具体详见社保中心网站(www.lhsb.gov.cn)。
能否直接刷卡?
两人同为临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绑定后可以在临海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如果被授权人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使用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结算医疗费用,再拿到社保中心待遇结算窗口进行报销。
大 家 都 在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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