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高速上拨打、接听电话要记2分扣50元!但是有一个好消息…
内容综合台州高速交警、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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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开车的时候都有打电话的习惯,
其实这是个很危险的举动,
一不小心可能就……
即日起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罚50元记2分
“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罚50元
对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通过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处50元罚款,记2分。
对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电话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处50元罚款。
一是集中开展整治,在高速各出口入和服务区开展整治,现场查处。
二是通过高速主线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
三是抽查大客车等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开车途中请勿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
另外,本月起,
所有交通违法都可以在地方交警窗口处理啦!
今后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交通违法行为
只要跑一次就可以一并处理啦!
为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跑一次路、最多跑一次、尽量不跑路”的工作目标。
6月1日起,浙J号牌车辆在全国非现场交通违法将全面实现“一窗式”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台州市登记的机动车,并且当事人无异议的,在全国范围内民航、高速、火车站等地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都可在台州各地交警部门的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
1
实现“一窗式”处理的违法行为为非现场违法,即被监控拍摄的违法行为;交警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需到查处地接受处理。
2
违法行为当事人对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如有异议,仍需到交通违法发生地接受处理。
3
仅限悬挂浙J号牌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外地号牌交通违法仍需到违法发生地或号牌核发地接受处理。
4
监控记录违法行为中,无法确认其驾驶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予以处罚的,仍由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办理。
5
对超速50%以上监控记录违法行为且符合以下几种情形的,作出不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的,仍由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办理:
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和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上(含)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160公里/小时(含);
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和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上(含)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160公里/小时(含);
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道路上超速50%以上或在非高速公路道路上速度值超过100公里/小时(含)的。
不过,
还是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文明驾驶、守法出行,
尽量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方为正道哦!
大 家 都 在 看
【罚100记3分】如何礼让斑马线才不会被抓拍,看完您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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