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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车主注意!换新车保留原车牌的条件放宽!车辆选号的方式和范围也更多了

2017-08-19 临海在线

内容来源民生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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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换车的人也不少,很多人想换车的时候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换新车的时候,原车牌还可以继续在新车上使用吗?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机动车号牌新政已经实施,

对每位车主有什么影响?请接着往下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启动了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

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自2017年6月20日起,推出“放宽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和“增加选号方式和扩大选号范围”的号牌管理新举措。


放宽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要求


自2017年6月20日起,对当事人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进行调整。



3年缩短为1年


将现行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使用原机动车超过3年可以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1年后即可以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6个月延长为1年内


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1年内可以提出

     


二手车可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同时,允许购买二手车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即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所有人购买二手车的,办理转移登记或者转入业务时,既可以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


过渡时期:2017年6月20日前已经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2017年6月20日起,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的6个月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或二手车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也就是说,你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6月20日期间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车牌,那么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增加选号方式和扩大选号范围




增加选号方式


自2017年6月20日起,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提供网上自编自选随机选号两种方式,拓宽群众选号渠道。



扩大选号范围


 扩大机动车选号系统随机选号的范围,由“10选1”扩大为“20选1”,给了车主更多的选择空间,更容易选到自己的“幸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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