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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李金昌驾驶浙JN7K67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予以记1分、50元的处罚。
内容来源临海交通警察
临海在线综合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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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曝光又来了!
文明出行,安全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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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李金昌驾驶浙JN7K67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予以记1分、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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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张言康驾驶浙JH636W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予以记1分、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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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葛庭庭驾驶浙J9108Y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予以记1分、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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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郑美凤驾驶浙J907D6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予以记1分、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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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蒋开俊驾驶浙J1058J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予以记1分、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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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临海市古城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浙JT0309在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东路白云一巷路段,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予以记3分、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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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临海市圣朗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浙JV596Y在临海市古城街道兆丰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予以记3分、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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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临海市万强塑业有限公司的浙JLQ106在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东路白云一巷路段,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予以记3分、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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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临海市新通工艺品有限公司的浙JXB325在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东路白云一巷路段,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予以记3分、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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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浙江伍粮丰管业有限公司的浙J1ZW09在临海市大洋街道大洋路商业街门口,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予以记3分、100元的处罚。
小编提醒大家:
交警部门不定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临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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