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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年终岁末网络诈骗案高发

2018-01-14 阿克苏零距离


年终岁末网络诈骗案高发

警方提醒:防范通讯网络诈骗谨记四要、四不、六一律


       如今,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编织陷阱的场所。1月5日,记者从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了解到,自去年12月以来,电信诈骗呈现持续高发态势,且诈骗对象由之前的中老年人转变延伸至年轻人,网络刷单、网络招聘、网络购物等诈骗案件发案率越来越高,占所有诈骗案件的25%。


2017年12月初,阿克苏市民王某在家中上网时收到一条消息称可以提供兼职刷单工作,随后王某联系到对方,对方通过QQ发来一个网页链接,让其拍下链接中的商品。王某通过扫描二维码付款的方式支付100余元,次日收到支付货款及返款138元。随后对方QQ号又发来一个商品链接,称需要刷15笔交易才能完成任务。王某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支付给对方1000元后,次日获得更多返利。随后刷单任务越来越多,当王某前后支付给对方3万元后,对方不再返还本金并失去联系。


像王某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民警徐文斌告诉记者,从报案的数据看,目前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单案的金额或多或少,涉众较广。


徐文斌介绍,网络刷单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QQ群等途径发布虚假兼职(给电商平台商铺刷单以提升信誉度)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套用真实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等刷单成功后,再以系统、网络问题等种种借口,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的网络诈骗。该类诈骗犯罪有两大特点:一是诈骗对象不确定。犯罪嫌疑人多通过QQ空间、QQ群、网页弹窗、兼职招聘网站发布虚假兼职信息,发案时间、发案地点不固定,从发案及破案情况看,受害群体多为在校大学生、无业或低收入群体。二是资金追缴难度大。涉案资金转移多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嫌疑人得手快,资金转移迅速,取证及追缴难度大。


除了网络刷单诈骗之外,与网络有关的还有网络购物客服退款、微信购物、网络租房等诈骗方式。据了解,2017年以来,地区网络刷单类、网络购物类、盗刷资金账号类、QQ微信社交类、网络游戏类、冒充领导及公司客服类等6类电信诈骗多发。


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醒广大市民,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务必谨记以下“四要、四不、六一律”法则。


“四要”:即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


“四不”:即不要连接陌生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录密码设为同一个;不要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手机号等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


“六一律”:接到陌生人电话,只要谈到银行卡的,一律挂掉;只要谈到“中奖了”的,一律挂掉;只要谈到“电话转接某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一律挂掉;只要谈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挂掉;所有短信,凡是让点击链接、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一律删掉;微信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如果是熟人、朋友发来的,必须先电话核实。


警惕这12种骗术

为提高群众防骗意识,减少财产损失,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梳理总结出12种较为频发的诈骗骗术,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以防上当受骗。


1自称淘宝客服退款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淘宝客服,说因为拍下的商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动态密码等信息,若以上信息泄露,微信零钱或银行卡的钱可能被盗刷。


2“刷卡消费”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该用户的银行卡刚刚在某地(如某购物中心)刷卡消费6500元等,如用户有疑问,可致电某电话号码咨询。在用户回电后,其同伙假冒银行及公安局工作人员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要求用户到ATM机上进行所谓的更改数据信息操作,或是根据其电话指引进行所谓的加密操作,逐步将受害人引入“转账陷阱”。


3“退税退款”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受害人资料后,以短信、拨打电话或电脑语音提示的方式,冒充税务局、邮电局、银行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谎称要进行退税、退款等活动,以方便从ATM机上转账操作退还费用为由,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存到其指定的银行卡。


4“虚假中奖”诈骗


不法分子往往以公司庆典或新产品促销抽奖为由,通过拨打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受害人中了大奖,一旦受害人相信后回复查询,不法分子便称兑奖必须另外交纳所得税、公证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否则不予兑奖。


5“低价购物”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贪图便宜的心理,向受害人发送出售二手车等虚假信息,待被害人想要购买时,提出必须交订金、托运费等费用。


6“汇钱救急”诈骗


不法分子在掌握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信息后,首先通过反复骚扰或其他手段骗受害人将手机关机,再以医生或警察的名义向受害人家属打电话,谎称受害人发生意外,要求汇钱救急以实施诈骗。


7“引诱汇款”诈骗


不法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将“请把钱存到某银行,账号××”等短信内容大量发出。有的受害人碰巧正打算汇款,收到诈骗信息后,未经仔细核实,就将钱汇到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上。


8“网络视频及假冒熟人”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网聊、电话交友等手段获取受害人朋友的联系方式,再通过网络电话任意显号手段拨打电话或进行QQ聊天,冒充受害人的熟人向受害人借钱。


9“猜猜我是谁”诈骗


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网聊、电话交友等手段获取受害人的领导、同事或亲戚朋友的联系方式后,通过网络电话任意显号手段拨打电话或进行QQ聊天,冒充受害人的熟人向受害人借钱。此外,不法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根据受害人说的人名冒充该熟人身份,并声称要来找受害人,当受害人相信以后,再编造“嫖娼被处理”“住院急需钱”等理由向受害人借钱。


10“冒充领导”诈骗


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电话询问、上网查询等手段,详细收集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机关、监管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的姓名、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等有关资料。获取资料后,不法分子假冒领导、秘书或部门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划拨款项、配车、帮助解决经费困难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配套费、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11“高薪招聘”诈骗


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群发信息,以高薪招聘“公关先生”“特别陪护”等为幌子,要求受害人到指定酒店面试。当受害人到达指定酒店再次拨打电话联系时,犯罪分子并不露面,声称受害人已通过面试,向指定账户汇入一定培训、服装等费用后即可上班。步步设套,骗取钱财。


12冒充“执法机关”诈骗


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电话告知受害人银行卡涉嫌洗钱或诈骗等犯罪活动,要求受害人与“公检法”其中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核实,并用各种谎言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要求被害人向指定安全账户汇款,将资金进行冻结,从而实施诈骗。


来源:阿克苏日报  记者 唐华容 通讯员 杨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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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刘    莉

审  稿:张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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