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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传 | 遇到“霸王条款”你通常怎么做?看这里,小编给你撑腰!

2018-03-17 阿克苏零距离


遇到“霸王条款”勇敢说“不”

工商提醒:消费时注意保存小票、保修单、纸质或电子版合同、发票等维权证据


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时常会耳闻或者亲身经历“霸王条款”,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地区工商局提醒,面对“霸王条款”,消费者应该勇敢说“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月15日,地区工商局总结以下常见的“霸王条款”,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快递方面:“先签收后验货”“易坏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等。


购物方面:“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预付订金不予退还”“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金银饰品概不退换”“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等。



餐饮娱乐方面:“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等。

旅游方面:“机票改签费70%,退票费80%”“本社对行程和报价保留解释权”“行程变更,恕不通知”“与旅行社签署保密协议旅行中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费用,游客自理”等。


公共事业方面:“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供气服务协议变更,以供气人公告为准”等。


手机方面:“移动电话上的保修贴纸不得撕毁、损坏,否则不予保修”“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属由维修商确定”“维修造成损坏,仅赔偿消费者维修费用”等。



租房买房方面:“通过本中介以外的渠道,看房行为无效”“业主、客户及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认可”“小区车位、车库、公共场地等均归开发商所有”等。


其他方面:超市收费“一律四舍五入”、婚纱摄影“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预付款消费卡“本店对该卡有修改权和终止使用权”等。


当日,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市民,他们均表示生活中常见“娱乐场所禁止自带酒水”“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但大多数市民都习以为常,由于“集体沉默”或者投诉证据不足难以解决。


阿克苏市民刘勤华说:“生活中‘霸王条款’随处可见,有些行业的‘霸王条款’约定俗成,遇到侵权时,有的人嫌麻烦或者没证据,没有意识到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区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消费时,应选择正规商家或网络平台,索要购物凭证,保存相关证据。维权证据包括小票、保修单、纸质或电子版合同、发票、录音、录像、盖公章的旅行行程表、计划书、盖公章的消费清单、网上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如果在消费中遇到“霸王条款”,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可以拨打电话12315投诉,还可向辖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阿克苏日报  记者 陈露露 通讯员 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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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刘   莉

审  稿:张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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