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政留人才:编制资源向采编播管岗位集中
导读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
《意见》要求:
既充分发挥事业体制凝聚人才的重要作用;
又善于运用灵活用人机制激发新闻舆论工作队伍活力;
探索新形势下吸引使用人才、评价激励人才、培养管理人才的有效措施;
增强新闻舆论工作队伍事业心、归属感、忠诚度;
为新闻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指出:
深化改革要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试点先行,着力推进各方面重点工作。
要统筹配置现有编制资源,按规定合理使用编制,将编制资源向采编播管岗位集中,优先保障核心业务岗位用编需求。
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开展人员编制总量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模式;对试点工作涉及的具体问题,由相关部门制定试点办法,逐步完善配套政策。
要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推动新闻单位与采编播管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人事劳动关系,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使用采编播管人员;完善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对所有人员同等要求、统一管理。
要形成推动媒体融合的用人机制,探索建立相对统一、公平合理的用人制度,充分调动新闻从业人员的融合发展积极性。
《意见》强调:
深化改革要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新闻单位自身投入力度,解决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增加支出等问题。
对此,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关于深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
答:媒体竞争关键是人才竞争,媒体优势核心是人才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快速发展,新闻单位采取多种用人方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增强队伍活力。但体制内外的“身份”管理,用人“双轨制”,造成部分采编播管人员同岗不同责、同工不同酬,影响采编播管人员成长成才,影响新闻舆论工作队伍稳定,影响新闻事业长远健康发展。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按照中央要求研究制订了《意见》。
问:深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情况复杂,改进管理、解决人事管理中的“双轨制”突出问题是一个动态推进的过程。我们的工作思路是要统筹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和其他多种用人机制,既充分发挥事业体制凝聚人才的重要作用,又善于运用灵活用人机制激发新闻舆论工作队伍活力,探索人员编制总量管理等新的思路办法。
问:深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都有哪些?
答: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七项:
一是统筹配置现有编制资源。
二是开展人员编制总量管理试点工作。
三是规范用工制度。
四是完善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五是形成推动媒体融合的用人机制。
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七是加强党的领导。
问: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人员编制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将如何推进?
答:人员编制总量管理是针对部分事业单位编制不足、编外用工不规范问题,提出的一项新的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试点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从严从紧拟订人员编制总量控制标准,编制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据此确定人员编制总量规模。用人单位在确定的人员编制总量内重新设岗、自主用人,总量内人员与原有使用事业编制的人员同岗同工同待遇。关于人员编制总量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试点单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之中。
问:《意见》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考虑到新闻单位事业身份用人方式和其他用人方式“双轨制”并行问题比较复杂,各地各新闻单位情况差别很大,《意见》适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意见》所指采编播管人员,主要是在新闻单位从事采访、编辑、播音主持、技术管控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人事、财务、综合行政部门重要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深化地方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方案。
(本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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