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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营销该怎么从《我不是药神》“取经”?

赵军 综艺报 2019-04-05

我们看《我不是药神》而不会学习程勇的方法,就真太可惜了。


《我不是药神》是一部中国电影的良心之作,它的现实意义已经彰显了当下中国电影的一条极有倾向性的创作道路。本文仅从该片故事情节入手,从程勇的“假药”销售之路看影城的互联网经营。


为了活命,白血病患者老吕急需程勇帮助在境外搞到廉价的药品。程勇不担心药本身的问题,担心的是药弄回来了,怎么找到买家,如何能够找到足够多的白血病患者。就像我们的影城,怎样找到足够多的专属粉丝观众呢?



老吕在程勇犯难的时候猛然想到了一个人:思慧。思慧是一个单身女人,带着一个患白血病的小女儿,同时她也是一个很有活动能量的女人,因为她是很多qq群的参与者和联络者。城市当中的白血病患者自发地参与了各个qq群,以联络、取得信息和社交。找到思慧就可以找到全市的患者。


互联网教育了我们什么呢?今天的人们不仅生活在现实的环境中,也生活在虚拟的社区中,而且这个社区更能真实地反映人的现实生活,即反映人的真实生活需求。在程勇苦思无策的时候,老吕的这个建议就像打开了最明亮的一扇窗户,让程勇看到了“商业模式”的存在场景。


回到营销这个层面,程勇在思慧和老吕的帮助下建立起了一个“买家俱乐部”,我称之为“群英会”——“群”英会。该影片植根于真人真事,说明真实的生活走得比很多互联网公司还要靠前。直到今天,中国电影院线行业还没有学会如何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寻找到自己的客户与用户。我们有微信公众号,但不是用来构筑商业网络的,我们有第三方售票,但也不是用来开展市场分销的。



程勇和思慧建立起来的就是一个网络分销渠道,而且这个分销渠道已经完全实行了会员制,成为群主的人购药时打八折。这是值得院线深思的,影城能够或者懂得使用“群”的方式去圈起客户、粉丝、潜在会员吗?


在传统会员制已经分崩离析的今天,“群”不就是新的“会员制”吗?和程勇的网络营销一样,在院线影城的周围也生长着这样那样的群,关键是影城和院线看到了这样的环境没有?如果每一家院线影城都能从这部影片中学会找到N个群,用群主去发动、联络群主,去带动群员,而影城院线需要做的便是开发各种群在社交中需要的“弹药”和“杠杆”,通过群主建立分销机制,层层分销影城的影票,相信每一个档期都不难找到可以成为话题和社交需求的佳片。


目前,有一款利用社交属性开展“群”与“社区”购票活动的软件——攒票。它是一个观众招募平台,也是一款影城和各种“群主”的社交软件。这些“群主”可以是自发的观众(包括看电影的现场观众),可以是商圈合作者,也可以是影城自有会员,他们可以通过该平台自发地发起观影活动,发起组合各商家的异业合作、整合营销活动,可以作为分销环节代理具体的放映场次的票务购买等。



影城有两种商业模式,一种是B2C,即影城直接售票给观众;一种是B2B2C,影城分销给中间环节B,B再分销给观众C。攒票属于B2B2C,正是院线影城最需要的一种本已有之的商业模式(现在是把这种手段用线上的方式还给影城),它和《我不是药神》程勇的销售方式如出一辙。


我们看《我不是药神》而不会学习程勇的方法,就真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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