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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执法+生态司法” 共护“绿水青山”

南安法院 2023-08-28



11月24日下午,南安法院与市林业局签署《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探索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新机制。南安市林业局局长王振明、市法院副院长张东亚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



南安市林业局局长王振明、市法院副院长张东亚签署了共建协议。


南安作为省级森林城市之一,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2.7%,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3.36%,森林资源持续增加,森林生态体系得到完善,已经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更成为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市、最美中国旅游目的地城市。此次《保护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表现,是贯彻落实南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司法职能有效衔接的创续举措,对提升生态资源整体效能、加快建设美丽南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保护框架协议》将以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继续发挥“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站”作用,在构建“定期会商研讨、信息共享共用、业务交流协作、涉林纠纷联调、生态修复共治、林业法治宣教”的“六个一”协作体系上下功夫,促进形成林业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新格局。







签约仪式后,双方围绕近年来南安法院审查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研究,并对如何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开展了座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个科学论断为南安法院下步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南安法院将找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全面推进法治南安建设的结合点,强化《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协作机制,深化“生态司法+”的品牌定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文稿:林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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