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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市发布红色预警!限行有变!

2017-11-30 河北音乐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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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12月1日至4日我省将出现连续4天重污染天气过程,要求河北10市于3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市最新限行措施在此,1市及2县执行单双号限行……快来看!





10市橙色预警

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1日至4日我省将出现连续4天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现请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1月3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预警解除时间为12月4日18时,具体解除时间可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自行调整。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请各市及成员单位于每日10时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目前限行措施如下】

(如有变化,以最新为准)




沧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

响应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1日至4日我省出现连续4天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于11月30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4.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施工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错峰生产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按错峰生产要求执行停限产措施。

2.黄色及以上预警停产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措施。

3.轮流停产企业实施轮流停产。

4.减(限)企业削减20%排放量。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错峰运输比例参照减排比例执行。

5.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6.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7.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8.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9.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未采取全封闭措施的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10.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11.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非营运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12月1日起,含公休日;时段为7:00—20:00,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外埠车牌号不限),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017年11月29日


石家庄

(主城区及各县市区)




限行时间:7:00-20:00

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另外,自2017年11月1日起,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24小时限制进入石家庄市三环(含三环)以内区域。(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外埠号牌车辆参照执行;

同时,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30到8:30;17:30到19:00),外埠机动车进入石家庄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需要办理通行证。


保定



限行时间:7:00-20:00

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另外,2017年11月1日起,自2017年11月1日起,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24小时限制进入保定市主城区,即:保定市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秦皇岛



限行时间:7:00-20:00

机动车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张家口



限行时间:7:00-20:00

机动车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唐山



限行时间:7:00-20:00

机动车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廊坊



限行时间:7:00-20:00

机动车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



邢台



限行时间:7:00-21:00

机动车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邯郸



限行时间:7:00-20:00

机动车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定州、辛集



限行时间:7:00-20:00

机动车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北京、天津



限行时间:7:00-20:00

机动车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



宁晋县启动单双号限行

按照《宁晋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强化措施》要求,11月29日至30日,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公告如下:


限行时间:每日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规定:在限行区域按照当日公历日期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大型运货柴油车辆请绕行城区最外侧环线。外埠车辆以及9座以上客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等农用车辆进入限行区域,一律执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限行区域:平安路(不含)以西、九河大街(不含)以北、和平大街(不含)以南、新兴路(不含)以东。



期间,所有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以上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违法通过电子监控拍照记录和民警现场处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柏乡县也加入单双号限行

根据柏乡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我县单双号限行的紧急通知》要求,自11月29日零时起,柏乡县主城区(槐东大街、中兴街、西环路、南环路合围区域)内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解除单双号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时间:7:00—21:00


区域:槐东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中兴街以南、南环路以北合围区域,(西环路、中兴街、南环路不限行、槐东大街限行)。

合围区域内包括南环路、中兴街、西环路,禁止大中型货车通行。

县城主城区(合围区域)禁止三轮车、拖拉机通行。



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具体包括: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保险勘查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纯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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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河北省环保厅、河北交通广播

编辑丨胡绮璇

责编丨胡红

监制丨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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