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简章
一、院校名称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五、校测安排
校测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由面试工作组当场打分和评分。校测总分为100分。
我校第一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2023年4月8日。校测报到地点: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路)。
我校第二轮招生无校测安排。
无校测成绩的考生仍可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参加我校的录取。
未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校测,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向我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校测成绩按80分计。
1.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2.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或权威的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等,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
4.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5.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达到5门的考生。
上述前四项需要报名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四项如果没有证书请提供学校的证明,请最迟于2023年4月8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第五项不需考生提供有关材料,由我校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来判定。
六、录取规则
1.以考生校测成绩、综合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之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为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在上述录取原则中如出现同位次的考生且我校无法同时录取,以考生参加校测、享受加分政策、未参加校测但符合校测成绩按80分计、未参加校测为顺序作为录取指导。
3.在如上两则录取原则下仍有同等考生,则以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政治、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为顺序,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注:以上内容摘自我校2023年提前招生章程,最终内容以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