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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赠保姆!只因…

东北网 2020-12-27



近日,苏州年近8旬的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市场价超百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他。


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


来源:梨视频截图


对此

不少网友给出自己的观点

有人联想到不久前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

剧中的苏父与保姆蔡根花



有人认为

如果是儿女花钱请的保姆

老人此举确实不妥:



还有人认为

这是老人自己的财产

有权自主处理

而且保姆毕竟陪伴老人

让老人晚年不孤单




其实

社会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

不少媒体都曾报道过类似事件

房产不给独生女给保姆


40多岁的寇华(化名)在郑家当了近20年保姆。在郑哲(化名)的妻子在世时,她就在郑家帮忙。1995年底郑妻去世,郑哲生病住院。寇华说,当时郑哲的女儿郑小丽把家里存折拿走,父女俩的关系恶化,此后是她一直与郑哲共同生活、照顾老人。



1998年1月,郑哲购买了一套房屋。5个月后,70多岁的郑哲作为遗嘱人,与抚养人寇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


“寇华到我家后,一直是花我父亲的离休金,我父亲对外说把寇华当女儿,还出钱供她读大专。”郑小丽说,父亲有时也会骑电动三轮车到她单位见面聊天,但从没提过协议的事。而她也没给过父亲赡养费,因为父亲每月有8000元工资。


2014年5月,郑哲又留下一份代书遗嘱,称房屋及家中所有财物都归寇华继承所有等。遗嘱上有郑哲的签字与两名见证人签字。郑哲后因身体不佳入院治疗,出院时郑小丽将父亲接到自家生活,从此拒绝寇华照顾老人。


寇华以无法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为由告到法院。2014年8月第一次开庭时,80多岁的郑哲到庭,认可自己签过遗赠扶养协议。但郑小丽对协议和遗嘱不予认可,认为她是郑哲唯一子女,且对郑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涉案房屋应归她继承。但官司还没打完,一个多月后老人就去世了。


一审法院认为,寇华长期陪伴在郑哲身边照顾其衣食住行,陪同其看病治疗,并且让其晚年精神状态较佳,已经基本履行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房屋应该由寇华继承。考虑郑小丽赡养郑哲数月并处理丧葬事宜,法院酌定寇华给付郑小丽补偿款8万元。


子女是否履行赡养义务是事情的关键


由保姆照顾老人终老,不仅折射出空巢老人缺少社会化照料的现象,同时也反映出很多老人的子女未尽到养老义务:


一方面是保姆在老人身边殷勤照顾,另一方面是亲生子女长期不回家探望,对老人情况不闻不问。而非亲非故的保姆为老人辛苦付出,照顾他们几年甚至十几年,实际上履行了子女本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来源:人民网、梨视频、中国经济网

编辑: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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