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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药品、诊疗服务,医保不报销

东北网 202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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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

随着医保制度的日益完善,

越来越多的药品被纳入了报销范围。


按照常规操作,《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每年都会做一次调整。比如2019年,新增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价格平均降幅达56.7%,大部门进口药物则低于市场价的36%。这让可报销的西药达到了1133种,中成药品927种,民族药品47种。2020年,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也将纳入新增报销范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也有一些医疗费用是不在基本报销范围的。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 在药店购买药品要问清是否为医保定点,很多门口都会写医保定点药店,这种一般都可以直接刷医保卡;有些小诊所没有覆盖,就无法报销。


——低于医保起付线


  • 医保报销也是有最低门槛的,即所说的“起付线”。假如说起付线为600元,那么600元内的医疗费用就需要患者自己承担,超过600元的符合医保政策的再按规定报销。各地对门诊和住院的起付线设置标准会有所差异,具体要参照当地政策规定。


——超出医保报销上限


  • 对于一些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医保会报销大部分,但报销费用是有限额的,也就是“封顶线”,这是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参保人一年度内累计从医保基金里报销的最大限额。


——医保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外


  • 比如整形类的,包括美容、减肥、眼睛和牙齿矫正,还有治疗脱发等等,这些是不能报销的,需要个人承担。

  • 近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又做了新的调整,有8类药不再报销,分别是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等。



新的调整9月1日开始实施。

总体上来说,
可报销的药品是在不断增加的,
这是基本医保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


来源:哈尔滨日报

编辑:王俊芳
审核:所双雨
统筹:高长利

监制: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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