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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亲爹放火烧家被刑拘!
都说冲动是魔鬼
在怒气下纵火
更是可怕的行为
1月8日21时8分许
四川成都新都区
一小区居民房发生火灾
接警后
消防员前往现场处置
21时14分
消防员到达现场
经侦察
发现是101室居民房客厅起火
现场有明火,烟雾较大
消防员立即出水枪进行处置
同时组织搜救小组
对楼内被困人员进行疏散
21时25分火势被扑灭
现场过火面积16平方米
无人员伤亡
据事后从辖区派出所了解到,此次火灾发生是由于家庭矛盾。1月8日晚,47岁的男子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费,其子女只愿支付2000元,随即男子做出人为纵火的极端方式。目前纵火男子已被刑拘,后续审判警方正在处理中。
相关案例
因此前与房东产生矛盾,2023年7月30日凌晨,杨某将出租房点燃,随后离开现场,造成租住房间的空调、床、电风扇等物品损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贵贵提醒
放火行为
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
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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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国消防
▌制 作:贵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卢艺婵
▌一 审:张能
▌二 审:陈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