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一出租屋发生火灾 ,消防救出11人,引发火灾的又双叒叕是.......
2017年11月30日凌晨4时51分,潮州市湘桥区西新南路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楼上有11人被困,情况十分危急,潮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共调动湘桥大队5辆消防车,27名官兵赶往现场救援。
经过奋战
火灾被扑灭
潮州消防成功营救被困11位人员
救援现场图
究竟是什么引起了火灾
通过监控视频我们了解到
是楼梯口的摩托车自燃
引发这场火灾
请看视频
▼
经调查了解,
该场所为典型的居住类租赁场所,
火灾隐患触目惊心。
下面我们一起来认识
这类场所的火灾隐患
事实上,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大家都要注意消防安全,如果出现过失造成后果,双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尤其是房东,不要只顾着收租,你可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哦!
租客的注意事项
1.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2.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安全使用燃气;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 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防毒面罩、逃生绳和灭火器。这4件物品有消防“四宝”之称,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房东的注意事项
1.消防通道、楼梯必须保持畅通,安全出入口可随时从室内开启。
2.房间严禁使用可燃材料间隔。
3.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设置随时可从室内开启的应急逃生出口;若套间内无法设置应急逃生出口,必须在各楼层(首层除外)公共区域设置应急逃生出口。
4.未设置室内消防栓或消防卷盘的出租楼宇,每套独立的出租屋单位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若套间内未配备灭火器;必须在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灭火器材点,每个灭火器材点至少应配备2具灭火器。同时还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对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应该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5.厨房应单独设置(厨房单独设置是指厨房与住人居室之间采用砖墙分隔)。若无法单独设置厨房的,不得在消防通道、住人居室内明火煮食。
6.房间内不得设置住人木阁楼和3层以上的床位。
7.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居住面积单位指住人居室的面积)。
8.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天那水、酒精、液化石油气、氢气等)。
9.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
10.厨房、卫生间、阳台等不可以出租给他人租住。
11.严禁出租房屋作“二合一”、“三合一”(居住、生产、仓储)场所使用。
房子是租来的,
可是生活不是,
出租房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转自惠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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