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司机困驾致6车连撞,这些药开车吃不得!
3月28日晚,吴某东驾驶重型槽罐车从深圳市龙华区高宝建搅拌站出发,准备前往惠州小金口。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吴某东渐渐感到困意。
当车辆行驶至龙岗区盐龙大道与龙岭南路交汇路口时,吴某困意难忍已睡着。司机睡着后,车辆如同“无人驾驶”,在一个信号灯路口处,与前方正在等待信号灯放行的5辆车连环相撞……
△事故现场
交警调查后发现,引起这场事故的罪魁祸首,竟是吴某东当晚开车前服用的两颗感冒药。因药力逐渐生效,吴某东才感到了困意。
此次事故造成1人轻伤、4人轻微伤,以及6车损坏。经鉴定,6车损失合计约30万元,道路设施损坏合计约1.5万,同时造成盐龙大道西往东方向两车道,交通中断2小时。
肇事司机吴某东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4月13日,吴某东被执行刑事拘留。
为何小小的感冒药,会引发交通事故?△网络图片
市面上常见的感冒药基本都含有氯苯那敏(即我们常说的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抗过敏成分,这种成分有明显的中枢神经抑制作用,服用之后有较强的嗜睡、乏力、困倦等副作用,而这正是驾驶中发生意外的潜在危险因素。
据国外一份调查显示,服药后开车的人群中,服抗抑郁和镇静剂引发的事故率达97%!感冒药和抗组胺药(抗过敏药)造成的事故率为72%。而国内一项调查显示,服药后驾车引发的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的10%左右。
有不少生活中常用的药品
在服用后会产生相应的不良反应
其严重性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明显
但若发生在驾驶时
就有可能会影响驾驶安全
服用藿香正气水后驾车=醉酒驾驶?3月5日,恩施市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服用藿香正气水后驾驶机动车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网络图片
被告人黄某特别爱喝酒,2019年以来,为了缓解对酒精的依赖,黄某在明知药品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的情况下,长期大剂量饮用。2020年10月21日,黄某连续喝了十余支藿香正气水,随后驾驶小型汽车从其家中出发前往华硒批发市场、凤凰山隧道、体育馆路等地,在行至凤凰大桥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69.8mg/100ml,已经为醉酒驾驶状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成分仍大量服用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虽然被告人饮用的是含有酒精的藿香正气水,不影响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除了感冒药、藿香正气水之外还有其它一些药物、保健品等
也都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不良反应
州州提醒:
有驾驶需求的人,在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说明,让医生避免开具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
服用药物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看清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切勿超剂量服用药物,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同一种药物不要超剂量服用,二是不同药物不要叠加服用;
如果已服用具有镇静、安眠效果的药物,记住不要开车,等药效消失后再开车;
如果医生开具的药品中有部分不得不吃,应减半服用,驾驶结束后再补足。
▌综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深圳交警、恩施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谢小莉
▌审核:邢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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