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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报!广州新增本土确诊+6,其中2例在白云!涉及这些地方…

广州消防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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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增本土6例详情公布→


2021年6月12日0时至24时,广州市新增境内确诊病例6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由原已公布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2例。新增出院病例4例。


截至2021年6月12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62例、境内确诊病例(含境外输入关联病例)512例。累计出院1216例,累计死亡1例。尚在院治疗157例。


2021年6月12日0时至24时,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新增6例境内确诊病例情况

↓↓

确诊病例1:


男,78岁,居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6月11日确诊病例6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2


男,66岁,居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中路六巷。重点人群排查发现。


确诊病例3:


男,85岁,居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之前发布过的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4:


男,13岁,居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之前发布过的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5:


女,27岁,居住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道集贤路。重点人群排查发现。


确诊病例6:


男,36岁,居住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道集贤路。重点人群排查发现。

新增6例确诊病例均从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群排查发现,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上述病例涉及重点活动场所:


白云区:集贤路丽枫酒店、集贤路希尔顿欢朋酒店、华英路猪脚汤粉王、新厅街一巷天福便利店、启德路云城星悦、云门New Park


截至目前,初步甄别上述病例的密切接触者347名,即按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涉及的相关居住场所和活动场所均已进行终末消毒。


新增4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和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


男,23岁,中国籍。6月3日从柬埔寨乘坐K6668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


女,31岁,中国籍。6月3日从柬埔寨乘坐K6668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


男,34岁,中国籍。6月3日从柬埔寨乘坐K6668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


男,31岁,中国籍。6月2日从卡塔尔出发,先后乘坐WY664、WY851航班于6月4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


男,47岁,中国籍。5月27日从科威特乘坐KU419航班于次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


男,32岁,中国籍。5月26日从柬埔寨乘坐LQ985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新增4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即按全程闭环管理程序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原已公布的2例境外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情况:


6月11日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和6月9日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治疗期间,CT检查显示肺部有炎症,经进一步检查及专家会诊,6月12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广州第三轮核酸排查暂未发现阳性病例已累计出院8人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在会上表示,6月12日0至24时,全市新增6例确诊病例(3例密接排查发现,3例重点人群筛查发现)。同时,以上新增病例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月21日至6月12日24时,本轮疫情全市累计报告142例境内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135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本轮疫情的所有感染者均已在市八医院接受治疗。


“另外,经专家评估,昨天已有4名确诊患者出院,这4名患者出院后要继续接受康复隔离,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院。截至6月12日24时,本轮疫情确诊患者累计出院8人。”陈斌说。


对于市全员核酸筛查情况,陈斌表示,目前,全市先后启动三轮大范围全员核酸筛查。5月21日至6月12日21时,全市累计核酸检测3602.3万例,发现阳性感染者43例,主要集中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


  • 第一轮(5月26日至6月8日):全市11个区陆续铺开全员核酸筛查,累计采样2798.55万例。


  • 第二轮(6月9日至11日):检测范围涵盖四种类型,分别是密接者和次密接者、高风险区域、中风险区域和涉疫低风险区域,共涉及5个区60个街镇,采样546.19万人。


  • 第三轮(6月12日至今天):也就是当前正在开展的核酸排查,检测范围主要包括高、中风险地区和病例所在地区,涉及5个区13个镇街。本轮排查截至12日晚9时,累计采样38.16万例,暂未发现阳性病例。


番禺确诊患者祝某被刑拘案,最新进展!


6月12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通报,案发后,番禺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两次提前介入该案,引导案件侦查取证。检察官就法律适用、侦查取证方向和重点提出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调取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加强与卫健部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沟通协调,确保对祝某某的监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



案件显示,5月25日下午,家住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北联村的祝某某前往荔湾区白鹤洞街某小区探望父母(其父母在5月30日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祝某某后因出现咳嗽、发热症状,先后于6月2日、4日前往医院就诊,但未如实告知医生近14日内旅居史,隐瞒曾与确诊病例接触以及到过疫情高发区的事实,后被确诊新冠肺炎。至6月6日祝某某被采取隔离措施前,其活动轨迹已涉及番禺区大石街辖区内医院、球场等公共场所,导致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多人需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引发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


祝某某的行为未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第6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向当地村(居)委报到并接受大石镇三人小组健康管理措施。6月2日和6月4日因咳嗽、发烧等症状前往医院治疗时,未执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未如实告知医生近14天内的旅居史。目前,祝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相关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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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卫健委、南方都市报、番禺检察

▌编辑:冯晓蕾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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